伊宁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点击数: 作者: 来源: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YILI HASAKE ZIZHIZHOU YININGSHI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2年第2号
(共第9号)
 
 
 
 
 
 
 
伊宁市民汉合校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伊宁市审计局2011年审计项目计划,2011年2月26日至3月20日,市审计局对伊宁市24所民汉合校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10年伊宁市民汉合校及布局调整前共有中小学校93所,其中:小学64所,中学29所。民汉合校及布局调整后,中小学81所,其中:小学55所,中学26所。民汉合校工作于2010年2月和8月分两批实施。由原来42所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学校减少到现在的22所。民汉合校和布局调整使学校占地面积由原来的194.8256万平方米减少到180.225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8.3051万平方米减少至46.56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由原来的31316.10万元增加到32529.21万元。
我市部分民汉合校对资产、债权债务清理不彻底。学校工作做的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大部分学校资产管理不规范,债务较多,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的登记和保管制度,大部分学校没有建立健全的台账或记录,也不实行定期盘点制度。账面数与实物数长期不核对,导致资产状况总体不清。在债权债务核查时发现,个别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过大,欠账较大。个别学校资产出租不规范、出租年份较长,租金收取不合理,有些房屋租金长达5-10年不变,甚至提前收取。总之,此次审计调查反映出部分学校在管理上有一定的缺陷,制度的执行上不到位。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在建立内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形成从上至下的有效管理体系等方面加以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管理不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1)在24所民汉合校中,市第7中学、第8中学、第9中学、第14中学、第16中学、第2小学、第6小学、第19小学接受有关部门或是个人捐赠的电脑等教学设备时,由于捐赠方没有提供设备单价,导致财务人员无法入账。
   (2)“两基”迎国检和民汉合校时,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给各学校配备教学仪器、设备以及电脑、电视、照相机等物品,由于教育局基建科发放设备时没有直接提供单价,而是通过网上告知,造成多数学校资产不入账。
   (3)在民汉合校时,合并学校班级对转时,相互转移了资产,除8中、6中办理了核销手续,其他学校均没有办理核销手续,也没有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4)在调查中发现除第18小学、第6中学,其他学校财务人员做账和总务人员管物形成“两张皮”, 在管理上无章可循,缺乏规范的登记和保管制度,大部分学校没有健全台账或记录,也不实行定期盘点制度,账面数与实物数长期不核对,导致资产状况总体不清。
2、未经审批擅自处理资产
   伊宁市17中学、未经审批擅自将速印机、手风琴和部分体育器材等予以报废处理;伊宁市潘津中心学校将食堂等旧房拆除,未办理报批手续。
3、资产外借、丢失较为严重
第5小学2008年有笔记本电脑一台,合校时实物已没有,另外有1台电脑被汉宾乡文教办借用至今未归还;市第4小学2001年购置的电子琴、手风琴,2009年购置的DVD4台,实物均以不存在;市第19小学,“两基”配备的电子琴一架,被汉宾乡文教办主任拿走至今未归还;市16小学丢失“两基”配备的照相机1部、学生使用电子琴2架、电脑1台;第4中学“两基”配备的电子琴6台、录音机1台、收录机1台、电子琴1架、手风琴1部实物已不存在。上述问题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4、资产出租不规范、出租年份较长
市第6小学将临街的房屋予以出租, 2010年1月签订了为期10年(到期日2020年3月),年租0.7万元的租赁合同,并且预收了3年2万元的租赁收入。伊宁市第16小学2008年签订了为期5年(到期日2013年4月),年租1万元的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租金5万元。伊宁市第2中学有14间租赁房和一个农场,租赁期限2007年至2016年,其中有3间门面房租赁期从2012年1月生效,有3间门面房2011年1月生效,3间门面房2010年生效,其他为2007年至2009年租赁房。收取的房租收入全部用于学校各项开支。
5、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009年教育系统抗震加固项目、校舍维修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债权债务方面
1、债务情况
市第6小学2010年2月合并之前尚欠零星款项8.67万元;伊宁市第13小学19.7万元;市第16小学欠款26.89万元,市第2中学欠款45.14万元。
2、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市第2小学应收款项有2.46万元,长期挂账,未作清理。
3、应缴未缴财政专户
市第6小学收取房屋租金3.3万元;市第16小学租金3.65万元;市第2中学房屋租金22.15万元;伊宁市第7中学各年度非税收入8.73万元,共计37.83万元未缴财政专户。上述问题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记账笼统、会计资料不交接
市第6小学会计调离该校时,不移交会计资料;19小学与原33小学、11小学合并时,财务资料提供不全,财务核算不连续。喀尔墩乡第25小学并入伊宁市逸夫小学、潘津中心学校三校合一,合并至今没有会计交接资料;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2、公用经费开支较大
伊宁市部分民汉合校的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规范,支出较大,开支名目基本是以“办公用品”、“耗材”和“两基宣传栏”为主。
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已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非税收入未缴财政专户、资产不入账、擅自处理资产等问题依法已在同步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中进行了处理处罚。为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责令自行纠正。
三、综合分析及审计调查建议
从审计结果来看,伊宁市民汉合校资产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不单纯是教育系统内部管理的问题,与现行核算体制也有关系。由于伊宁市教育经费实行多种核算模式,城市学校实行独立核算,自设账户,而农村学校只有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通过教育局核算中心核算。学校的财务人员(包括报账员)除中学以外,其他基本都是兼职,专业培训机会很少,因而在专业知识上有一定的局限性。民汉合校资产、债权债务专项审计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有些学校对资产管理使用比较混乱,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在债权清理中,除个别学校债权无法清理之外,没有发现较大的问题,但是在债务方面出现的问题较多,有些学校在房租收入上出现“寅吃卯粮”的现象。农村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每年基本都按时拨付到位,但学校还出现欠账情况。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学校内部各环节协调不够,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到位引起的。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教育主管局加大对所属学校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学校资产进行清理及时追缴、及时入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加强对各学校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对出租年份较长,年租一定不变的应重新核定,予以补充完善,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三是对各学校公用经费的开支应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找到并杜绝漏洞的产生。四是建立内审机构,定期对各学校进行检查,增强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提高专业能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对各学校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今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力求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目前审计决定已全部执行,部分资产已收回,其他问题也在整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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