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7900b7000/2024-00013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号
日期 2024-02-27 12:02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    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疆誉州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540025893084889 法定代表人张军英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一,其证件到期后未及时更新。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14.5.6 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 45322 45322 45687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11654101781790665K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11654101781790665K
力维通信(陕西)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10132MAB0G76YX1 力维通信(陕西)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力维通信(陕西)有限公司的分支机

构),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组织该项目施工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未及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违规安排未取得高空

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应急管理系统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6.5.1.2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500000 元(伍拾 万元整) 50 45322 45322 45687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11654101781790665K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11654101781790665K
力维通信(陕西)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50106MA7L7LN86W 力维通信(陕西)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人毕溢华在此次事故中未履行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735.91 元(贰万零柒佰叁拾伍元玖角壹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2.07 45322 45322 45687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11654101781790665K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11654101781790665K
聚合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50106MABJJKJU9L 聚合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勇在此次事故中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2623.85元 (贰万贰仟陆佰贰拾叁元捌角伍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2.26 45322 45322 45687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11654101781790665K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116541017817906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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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