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乡村振兴局 | 索引号 | 6f0644421/2023-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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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政策举措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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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自治区、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工作要求和依据自治区、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工作要求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谋划,通过“两上两下”工作程序,并征求各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初选、审核,并报请中共伊宁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谋划,通过“两上两下”工作程序,并征求各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初选、审核,并报请伊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伊宁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计划。按照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市乡村振兴局:0999-8359311
市财政局:0999-8322327
附件:伊宁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计划备案表
中共伊宁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