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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16 19:06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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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村阵地改造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SG-JZXCS202206-7

项目名称:果园村阵地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1156.79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果园村阵地改造提升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1156.79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果园村委会阵地内外墙粉刷;老凉亭打造宣传教育圆廊;铁艺围栏修缮及粉刷;新建村委会值班室。(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105号(人防办旁)

方式:来人领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宁市健康街与广东路交叉口)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宁市健康街与广东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二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疆外企业提供进疆备案信息推送手续、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网上信用记录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审核;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不接受公证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伊宁市塔什科瑞克乡人民政府

址:伊宁市塔什科瑞克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9-6718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105号(人防办旁)

联系方式:0999-898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

话:0999-8988777

撰稿: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林刚 审核:林刚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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