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索引号 6f0644421/2026-00217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 文号
日期 2026-05-21 12:05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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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市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051号提案的答复函

外力·依马木委员:

您在伊宁市政协十七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化解业主与物业矛盾的提案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伊宁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的规范物业准入与交接机制建议

一是您提到的严格落实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的建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伊宁市已在依法依规开展该项工作;二是关于制定《伊宁市物业服务项目交接管理细则》的建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了交接事宜,实际工作中有部分物业公司存在退出后未进行及时移交的行为,该项工作我单位将依法依规督促物业公司履行交接义务;三是完善物业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议,现自治区已统一打造新疆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该平台模块中涉及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模块,该模块是通过基础信息的完善度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进行综合评价,我单位每年12月组织考核组对全市物业小区“四保一服务”开展情况及小区投诉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传至新疆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接受业主的指导监督。

二、健全收费标准公示与定价机制的建议

一是推行收费“阳光公示”制度的建议,现伊宁市物业小区年底考核中一项就是“三公开、三公示”情况,在检查过程中,部分物业公司依然存在未落实的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单位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公示义务,有效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二是明确价格制定权限的建议,现伊宁市物业小区收费标注是按照伊州发改价格【20201431号文件执行,在此价格范围内,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进行备案。

三、和畅通业主维权渠道与保障机制的建议。

为有效保障伊宁市物业矛盾纠纷的化解,我单位已在撰写《伊宁市2026年物业提升整治工作方案》,该方案中针对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畅、相关条款不执行等问题,系统进行了阐述,整治方案执行后能够有效确保物业类投诉“接诉即办、办就办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现伊宁市已成立“伊安居”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成员构成有法院、司法、律师、调解员、物业科工作人员组成,通过完整链条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物业收费、服务质量、邻里矛盾等相关问题,力求通过沟通协商化解矛盾,避免纠纷升级,切实减少物业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数量,降低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针对部分欠费业主质疑调解权威性、拒绝调解并要求走诉讼程序的情况,中心积极推进与法院的协同配合,切实将部分物业领域潜在冲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最后,再次感谢您(你们)对伊宁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伊宁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安宝森

联系电话:15199998266

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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