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zfb/2021-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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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24 11:02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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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202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年2月15日,伊宁市人民政府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卡米力江·玉苏甫江主持,各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政府办、信息督查室、法律顾问及议题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了会议。会议研究了《关于边合区招标(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移交市住建局招标办的请示》等22个议题,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边合区招标(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移交市住建局招标办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边合区报来的《关于边合区招标(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移交市住建局招标办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将边合区招标(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移交至市住建局招标办;边合区市政建设工作移交市住建局建设科。

二、《关于边合区环卫、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统一移交市城市管理局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边合区报来的《关于边合区环卫、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统一移交市城市管理局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将边合区环卫、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统一移交市城市管理局。由副市长古军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运营成本低、管理效果好的原则进一步确定管理模式,确保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三、《关于解决伊犁报业大厦遗留问题签订三方协议书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报来的《关于解决伊犁报业大厦遗留问题签订三方协议书的请示》,经研究,会议要求由副市长古军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确定超容积率处罚依据后再予研究。

四、《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新疆伊宁市南台子北部煤矿勘探探矿权延续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报来的《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新疆伊宁市南台子北部煤矿勘探探矿权延续的请示》,经研究,会议要求由自然资源局征求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探矿权与井田未重叠区域的确权意见,如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则由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办理探矿权与井田未重叠区域面积的矿权延续登记工作;如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意,则先不予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

五、《关于伊宁市Y055线延伸段K20+31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EPC建设管理方式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交通局报来的《关于伊宁市Y055线延伸段K20+31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EPC建设管理方式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伊宁市Y055线延伸段K20+31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采用EPC方式进行建设管理。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合法合规先进行该项目的招投标,确保资金到位后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六、《关于伊宁公交集团申请增加旅游包车客运和共享单车业务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公交集团报来的《关于伊宁公交集团申请增加旅游包车客运和共享单车业务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伊宁公交集团增加旅游包车客运和共享单车业务。在新增共享单车业务方面,由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完善全市共享单车业务方案,研究确定合理的经营模式,控制好单车总量,加强单车管理。公交集团在国资局、城市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稳妥逐步推进。

七、《关于伊犁宾馆南侧片区征收实施方案的建议》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棚改办报来的《关于伊犁宾馆南侧片区征收实施方案的建议》,根据《自治州文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伊州文旅组纪〔2021〕1号)中“抓紧启动伊犁宾馆周边小区住宅楼拆迁工作,确保春节过后尽快拆除”的要求,会议决定,按照该区域房产均价进行征收的原则,采取货币补偿和调换政府回购商品住房两种方式进行征收,房屋调换提供社会房源和国有企业房源。城投集团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能保值增值、不流失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房屋价格。由棚改办、艾兰木巴格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抓紧启动该区域征收工作。

八、《关于伊宁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住建局报来的《关于伊宁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伊宁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由住建局、棚改办、各乡(镇)、街道负责尽快实施。

九、《南岸新区关于确认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实施主体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南岸新区报来的《南岸新区关于确认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实施主体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由联创集团作为融资主体进行融资建设。中水回用问题由南岸新区积极与国网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对接协商,争取与国网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达成用水合作意向,减少该项目储水建设成本。同时,由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提前谋划,研究其他解决途径。

十、《关于申请27名新增及补充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告》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人社局报来的《关于申请27名新增及补充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告》,经研究,会议同意此报告,由人社局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关于申请解决到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报告》《关于申请解决边缘户公益性岗位补贴报告》《关于申请解决系统不认可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报告》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人社局报来的《关于申请解决到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报告》《关于申请解决边缘户公益性岗位补贴报告》《关于申请解决系统不认可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报告》,经研究,会议要求由人社局、扶贫办牵头,组织相关乡镇进一步研究确定合理合规的补贴途径后再予以研究。

十二、《关于调整解决伊宁市三十二家民办幼儿园自建(改造)留观室补贴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教育局报来的《关于调整解决伊宁市三十二家民办幼儿园自建(改造)留观室补贴请示》,经研究,按照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三十二家民办幼儿园自建(改造)留观室进行补贴。

十三、《伊宁市异地绿化补植办法(试行)》《伊宁市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实施细则(试行)》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林草局报来的《伊宁市异地绿化补植办法(试行)》《伊宁市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实施细则(试行)》,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以上办法、细则。由林草局按照“优先在实地尽责,不具备实地尽责条件的实行异地绿化补植”的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后印发执行。

十四、《关于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标准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司法局报来的《关于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标准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提出的补助标准。

十五、《2021年伊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生态环境局报来的《2021年伊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经研究,会议同意此方案,由政府办公室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完善各自工作方案,做到早安排、早推动、早谋划,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十六、《2021年伊宁市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作》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生态环保局报来的《2021年伊宁市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作》,经研究,会议同意此工作方案。在推进该项工作中,要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避免出现断水、缺水现象,在用水高峰前做好相应工作。

十七、《关于给伊宁市冬草场受损牧民进行补偿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农业农村局报来的《关于给伊宁市冬草场受损牧民进行补偿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按照每只羊500元、每匹马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共同配合严肃认定受损数量,财政局研究确定合理合规的资金补助途径予以补助。

十八、《伊宁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事宜》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国资局报来的《伊宁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事宜》,经研究,会议同意该实施办法。由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后印发实施。

十九、《关于收购华融国际信托公司享有市新疆丝路华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的请示》《关于幸福家苑后期建设事宜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城投集团报来的《关于收购华融国际信托公司享有市新疆丝路华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的请示》《关于幸福家苑后期建设事宜的请示》,经研究,解决收购华融信托公司享有新疆丝路华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事宜与幸福家苑后期建设事宜,所涉及目标公司主体虽然不一致,但幸福家苑问题属信访督办案件,涉及民生问题,必须予以化解,单独解决幸福家苑后续建设事宜会导致建设资金约1.73亿元无法回收,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并彻底解决幸福家苑信访事宜,会议决定,由城投集团接盘统筹解决,依法依规收购华融国际信托公司享有市新疆丝路华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并由城投集团自筹资金解决幸福家苑后期建设相关事宜,同意将边合区合新盛通公司及其他国有企业对丝路华通公司、新发地房产公司享有的债权无偿划转给城投集团,由城投集团聘请专业团队通过法律程序统筹解决处理,利用收购华融信托享有丝路华通债权的溢价部分及划转其他国企的债权来平衡城投集团对幸福佳苑后续建设的资金投入。

二十、《关于一龙•北山生态项目资产置换建设用地事宜情况说明》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城投集团报来的《关于一龙·北山生态项目资产置换建设用地事宜情况说明》,经研究,会议同意由城投集团收购一龙·北山生态项目资产,收购价格按实际投入值进行评估(扣减政府投入的日行贷款、利息、各类补贴资金等)并明确收购后一龙公司先前债务与城投集团无关,一龙公司通过市场招拍挂取得同等收购价值的土地。

二十一、《关于伊犁州远程培训中心副楼相关事宜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总工会报来的《关于伊犁州远程培训中心副楼相关事宜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将伊犁州远程培训中心副楼划拨给伊宁市总工会作为工人俱乐部,划转价为3000元/平方米。总工会要依法依规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满足基本需求和节俭的原则进行装修后尽快投入使用。

二十二、《关于伊宁市2013-2020年扶贫资产确权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扶贫办报来的《关于伊宁市2013-2020年扶贫资产确权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同意2013-2020年扶贫资产确权方案。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伊宁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扶贫资产的移交、登记、入账及分类管理等后续工作,切实发挥出最大效益,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保障。

主持人:卡米力江·玉苏甫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参会人员: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乔雪刚,边合区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黎东,副市长阿布力克木·吾布力卡斯木,副市长叶尔江·库依西拜,副市长帕力哈提·阿布都热西提,副市长古军圣,副市长王著斌,政府党组成员、人武部部长娄柱。边合区邹志刚,南岸新区何伟,总工会胡明新,农业农村局周力军,政府办徐丹、库都斯·依萨克,纪委监委潘雪瑞,统战部李燕军,财政局朱涛,自然资源局俞江,发改委王健,住建局庞岩,人社局伊拉力丁·依沙木丁,教育局王雷,生态环境局吕海军,交通局武国清,林草局苑华,司法局郑雪涛,审计局邵长林,国资局侯新梅,城投集团卞超,公交集团闫永杰,联创集团邓晓军,棚改办李晓明,扶贫办丁悦及部分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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