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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25 11:06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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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伊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市监局、商工局、公安局、文旅局、林草局: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市网络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建立伊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市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商工局、文旅局、林草局等相关单位组成。

召集人:杨 林(市市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李 娜(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慧杰(市商工局局长)

邹学伟(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范东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丁晓东(市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大队长)

刘 兵(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局局长)

联席会议由市市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网络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对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拟定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具体工作措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负责人主持。

(二)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负责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

(四)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五)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商工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市网络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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