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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 文号 伊市党办〔2021〕49号
日期 2023-09-07 12:09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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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四个制度征求意见汇总

根据《伊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伊市党办〔2021〕49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伊宁市实际,对起草的《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伊宁市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方案》《伊宁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共四个办法,我局以正式函的形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如下:

一、《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伊宁市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

分别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监局、商工局及商工联的意见。市委组织部“提出企业领导人班子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意见,已经在《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办法了进行了完善,其他均书面回复无意见。

二、对《伊宁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1.伊宁市财政局对《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建议:一是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代表伊宁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不仅需对各企业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企业的融资事项也需进行规范及监管,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对融资事项进行审批,防范企业出现融资风险,增加债务量。二是《管理办法》中对企业投资事项均为备案制,为保证企业投资事项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保证投资项目后期具有较好的经营收益,改善部分国有企业亏损现状,建议由备案制改为审批制,能够有效的把控企业投资方向,防止高负债风险的形成。已在《管理办法》中进行完善。

2.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对《管理办法》提出:伊宁市国资局作为伊宁市联创集团主管单位,建议联创集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债投资项目均通过国资局申报实施,并由国资局对联创集团投资计划、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以便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此条不适用国有企业投资相关规定,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是行业部门职能,未采纳。

3.其他6个单位对《管理办法》均无意见建议。

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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