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财政局 | 索引号 | f92bde000/2023-0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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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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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伊犁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伊宁市财政局对伊宁市达达木图镇人民政府、伊宁市交通运输局、伊宁市文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家单位的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伊宁市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3家单位采取问询、查阅凭证、报表、账簿等方式,检查《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
从检查结果来看,被检查单位基本能够落实国家相关的财政政策,较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有效。但在检查中也发现被检查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账务处理不规范、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将整改结果报告伊宁市财政局。
伊宁市财政局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