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住建局 | 索引号 | d29432000/2026-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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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房地产信息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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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已办理备案手续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 公示目的
1. 信息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已取得合法备案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2. 引导理性选择:提醒房地产交易当事人选择已备案的、合规经营的经纪机构提供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3. 规范市场秩序:督促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接受行业监管。
4. 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名单有异议或发现公示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伊宁市住建局反映。
二、监督举报方式
1.备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如名称、地址、法人等)、备案注销或过期的机构信息将定期更新,请以我局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2.查询渠道: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和核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伊宁市住建局公众号、伊宁市零距离公众号(便民服务)、伊宁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公众号。
3.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999-8337018(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地址:伊宁市伊犁河路9号伊宁市住建局。
三、重要提示
1. 请广大市民在进行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时,务必选择已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查验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及其有效期限。
2. 风险防范,与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存在较大风险,如资金安全无保障、服务不规范、纠纷维权难等,请提高警惕,避免权益受损。
特此公示。
附件:伊宁市已办理备案的经纪(中介)机构名单
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