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民政局 | 索引号 | 185c06000/2023-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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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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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伊宁市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市委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帮扶工作。
严格落实特困群众提标政策,2022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633元/月/人,2022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5660元/年/人,针对农村家庭收入人均不足5660元/年的困难人口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年发放城乡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残补等社会救助资金1.7亿元。加大特殊困难群众救助,推动临时救助理念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针对全市疫情期间非低保困难本地户籍无法务工人员、非低保外地户籍遇困滞留务工人员、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全部应帮尽帮,切实做到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精准救助。2022年疫情期间,累计发放各类物资及救助资金5475.33万元。
拟稿:卡米兰 编辑:向强 帕提曼 审核:向强 帕提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