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民政局 | 索引号 | 185c06000/202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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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 文号 | 新民规发【202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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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民规发【2022】3号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新疆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新疆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
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具有伊宁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申请所需资料
1、2寸免冠照片4张
2、《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村居委会提供)
3、户口本、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
4、二代残疾证、低保证或困难残疾人家庭证明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个人申请。
2.村(居)委会初审。
3.乡镇(街道)审核。
4.伊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查。
5.伊宁市民政局审批。
(三)办理部门
所在村(居)委会
(四)办理时限
1.村(居)委会收到申报后,须在5个工作日对残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按照提供资料确定申请人是否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乡镇。
2.乡镇(街道)要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对各村(居)委会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乡镇(街道)所有申报对象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乡镇(街道)提出复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市残疾人联合会。
3.市残联依据规定对申请人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资金审批汇总表转送市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4.民政局在接到市残联审批完的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批,同时和市残联联合形文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进行一卡通发放补贴金额。
伊宁市民政局
伊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