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公安局 索引号 41f618000/2024-00007
公开目录 工作目录 文号
日期 2024-03-04 18:03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精神,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以及皮卡车,在城市道路原则上不限行。

二、其他中型、重型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撰稿人:赵秾艳,编辑:韩鹏,审核:高辉

伊宁市公安局

2024227

关联稿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