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索引号 | 41f618000/2025-0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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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伊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与通畅,伊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市城区部分路段设立“道路交通严管街”,提升交通管理质量和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道路顺畅、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严管街”情况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范围
共涉及伊宁市33条道路,具体见附件。
二、严管措施
在“严管街”范围内,伊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采用现场执法与电子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依规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惩、严治”。
三、严管重点
1.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禁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交叉路口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停放的地点临时或长时间停车。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严管街全线禁止停车。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必须按导向车道行驶,严禁随意变道、加塞。
3.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严禁闯红灯、压越实线、不按指示掉头等行为。
4.行人与非机动车违法:行人须走人行横道,严禁闯红灯、禁止翻越护栏、隔离墩,禁止横穿或斜穿马路;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5.“一盔一带”:两轮、三轮电动车和摩托车的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6.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
四、法律责任
凡在严管街范围内发生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从严处罚。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共同维护。衷心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检举。举报电话:122、0999-8121428。
本通告自2026年01月01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告
附:《伊宁市严管路段明细表》
撰稿:金隆强,编辑:李园园,审核:乾龙
伊宁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