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医疗保障局 | 索引号 | 7ac266000/2023-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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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工作目录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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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新医保办〔2021〕40号)文件精神,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地检查评估合格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3年9月21日-9月30日),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申请资格。
公示名单如下:
1、新疆十一堂药业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分公司
2、新疆硕冠药业有限公司伊宁市第六门店
3、伊宁市毓朝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4、新疆顺宁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5、新疆硕冠药业有限公司伊宁市第十八门店
6、新疆好又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伊宁市润景国际小区分店
7、伊宁市康培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8、伊宁市烁康医药有限公司
9、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第一百三十三门店
10、新疆康健壹佰医药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百九十三门店
11、新疆硕冠药业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分店
12、伊犁千草堂医药有限公司
13、新疆康健壹佰医药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百八十七门店
14、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康宁第一千零二分店
15、新疆康健壹佰医药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百九十八门店
16、新疆康健壹佰医药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百九十九门店
17、汪磊口腔诊所
18、杨志强口腔诊所
19、创舒口腔诊所
20、史洋口腔诊所
举报电话:0999-88013010999-8801306
伊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