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7ac266000/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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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10 12:12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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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伊宁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3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二、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副局长贾晓东,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超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伊娜,局党组成员、医保服务中心主任赵静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把握整改工作的总体方向和进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是: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自承担的整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主任由郑凯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统筹、具体协调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完善修改详细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明确问题的性质、表现形式、影响程度等,确保对问题的认识准确、清晰;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制定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目标,较好地反映出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29个具体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的具体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了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在医保局内部,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召开整改研讨会、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等,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争取支持和帮助。另外,加强与整改反馈问题中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频率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监督检查制度的要求,定期对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针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注重成果运用。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工作,提高医保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度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支委会议共计32次,其中有11次未按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列为第一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和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首学制”制度要求,巡察反馈后至6月底,伊宁市医保局共召开党组会学习第一议题4次。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4月12日,伊宁市医保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涉农惠民工作事宜”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4月30完成。

(2)针对“专项学习活动走过场。2021年4月、5月、8月在三次不同的党史主题活动中,党组书记使用同一发言稿且党史专题党课讲稿内容随意拼凑、错字连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4月份,伊宁市医保局针对党纪学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均制定了活动方案,党组书记能够认真细致地撰写研讨发言材料,并且本人和班子成员都认真审核了活动相关材料和讲稿,确保发言材料真实、准确、接地气。二是党政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均能对活动文字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三是党建干事和纪检干事分别负责党纪学习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按照相关活动主题制定了方案,确保了活动高质量开展。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5月1日整改完成。

2.关于“巡察反馈意见三级小标题内容”问题的整改。

(3)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在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过程中,只是按照上级的要求被动完成学习任务,未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开展理论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6月份,伊宁市医保局认真落实每周三下午干部政治理论学习20余次,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医保业务培训10次。二是有针对性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医保政策纳入了业务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关于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扩大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结算病种范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三是能够做到常态化坚持好每月2次医保业务培训,主要学习经办服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医疗救助等医保相关政策法规及文件,较好地提高了干部专业能力素质。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5月30日整改完成。

3.关于“医保惠民政策执行存在误差”问题的整改。

(4)针对“弱势群体未做到应保尽保。2020年至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户19人、监测户32人、城乡低保户41人,共计92人应保未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今年6月底,伊宁市医保局共组织干部到基层进行医保政策宣传46人次,发放宣传单3800余份;二是每月将市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推送的名单反馈至乡镇、街道,如5月份推送未参保困难群体1980人,征收125人。三是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履行征缴主体责任。截止6月底,共有3.29万人享受资助参保1022.48万元。四是困难群体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由局长主管,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在集中征缴期内每周跟踪落实困难群体参保工作,切实做好参保资助等医保惠民政策。

此项任务计划于12月31日前完成,现正在持续推进。

(5)针对“医前救助政策未落实。2019年3月成立以来未按照伊州医保发〔2019〕1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医前救助政策”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伊犁州自2013年开始实行困难群体“先诊疗后付费”机制,且伊宁市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伊犁州直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所以未开展医前救助业务。一是伊宁市医保局通过每周三政治学习和每周2次业务培训,加强了医保业务经办人员培训,使大家能够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做到了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落实工作。二是分管领导每天巡视医保大厅和经办科室,及时了解经办人员执行政策情况,做到依法依规政策落实工作,并指定纪检干事王萍和综合业务科郝婷兼职负责内控内审,严格审核政策性、敏感性强的重要事项。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4月11日整改完成。

(6)针对“执行医疗救助政策不精准。经抽查发现2021年以来特殊群体中有4名患重大疾病的病人,按照普通病种比例进行了报销;2021年在对6名特殊群体病人二次救助时,因对政策把握不准,导致少报销1091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作人员不认真,导致医疗救助政策不精准的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超同志已对责任干部阿比旦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在今年4月8日已对4名患重大疾病的特殊群体涉及2092元和6名特殊困难群体涉及救助金1091元进行了补充报销。三是召开医保局干部大会,党组书记强调全体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各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再未出现此类问题。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4月8日整改完成。

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7)针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领导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交流材料中出现了‘在咸宁大地落地生根’‘雷锋城管精神’‘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等不符合实际的表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均能够以此为鉴,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撰写相关材料。截止今年6月底,共认真落实“三审三校”材料20余篇。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了今后领导干部的材料自己撰写完后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和分管领导校审,填写“三审三校”7份。三是能够做到在每周三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时机反复强调“三审三校”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做好“三审三校”工作上升到作风建设高度常讲常新、抓严抓实。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5月30日整改完成。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

(8)针对“廉政谈话敷衍应付,2021年至2022年春节等重要节点,党组书记与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是将2019年的廉政谈话记录日期修改后存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2024年度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等重要节点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对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工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次,并由纪检干事如实记录了谈话内容。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按照计划和谈话提纲在重点节日谈话前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3次。三是纪检干事如实记录谈话内容,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并完善相关谈话档案资料保存备案工作。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5月30日整改完成。

2.关于“医保基金监督执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9)针对“对签约单位的稽核检查欠缺。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市签约医疗机构和药店共计692家,而综合业务科的稽核工作人员只有四名(其中1人下驻村工作队),稽核人员无法做到对签约医疗机构和药店全覆盖监督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4月份,伊宁市医保局购买了第三方监管服务,现有外聘2名专家帮助开展稽核工作;二是利用智能监控辅助开展监管工作,按照系统预警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核检查;三是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截止6月底,自查自纠退回违规医保基金0.18万元;四是综合业务科和待遇保障科干部加大日常稽核的次数和力度,力争做到对两定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同时鼓励引导干部考取执法证,目前已有14名干部考取执法证件。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5月30日整改完成。

(10)针对“多部门联动执法检查缺位。医保局成立至今未按要求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未发挥联合执法震慑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门诊统筹政策放宽存在风险实际,制定了门诊统筹药店联合检查方案,并争取了伊犁州医保局支持,联合卫健、市监等部门于1月9日和6月20日两次对门诊统筹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较好地发挥了联合执法震慑作用。二是待遇保障科和综合业务科认真完善了2次联合检查档案,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做进一步处理。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6月30日整改完成。

(11)针对“医保基金稽查违规违法行为处理方式过于“统一”。民营医疗机构、协议药店串换诊疗项目及药品、降低住院标准、过度检查治疗、套刷医保卡、套取门诊统筹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2019年以来对违规违法的协议医疗机构和协议药店全部都用协议处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以来,伊宁市医保局共开展稽查“两定”机构210家,下达违规处理意见书82份,约谈定点医药机构71家,暂停医保网络结算15家,解除医保协议9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17.66万元,行政处罚45.85万元,基金监管成效明显。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3场次,组织本局执法培训2场次;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对执法案卷进行评估,对违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医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分管领导按照班子成员分工,每月初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管,完善执法流程,做到执法流程合理合法合规。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5月31日整改完成。

3.关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2)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2021年4月居民孙某先后5次到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业务,医保局工作人员因对业务不熟,导致孙某错过时间未能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在孙某上访后才为其补办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小窗口、大责任”服务意识,目前有6个窗口已实行综合柜员制,统一实行AB岗管理,并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构建15分钟服务圈;利用每月2次干部业务学习组织大厅干部培训,主要学习《关于调整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关于将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等业务知识,切实提升干部业务综合能力和服务质量;二是畅通诉求渠道,设立信访接待室、“办不成事请找我”窗口、建立诉求台账,妥善处理群众诉求10余件。年初以来,共办理转诊转院业务152人次,办理、审核异地就医369人次,个人账户清退73人次,医疗人员信息维护1477人次,人员终止参保226人,差额补退743人次,参保人员暂停677人次,医疗转移235人,灵活就业参保登记3096人次,单位信息变更508次,异地报销收集资料1471人次。上半年每日接电话80余次,开展面对面宣传31场次。三是分管领导做到每日巡视医保窗口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干部工作作风。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今后长期坚持。

(13)针对“工作不作为。截止2023年7月预留保证金共计1307.55万元,因清算不及时,现难以确认该笔资金的归属,长期挂账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伊犁州医保局根据文件要求,于2024年3月29日收回此笔资金,并于4月28日注销该账户,且不再设立预留保证金。二是各科室负责人压实责任,增强执行力贯彻力,分管领导常态化抓好工作作风问题,动态关注每一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回应,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4月8日已整改完成。

(14)针对“工作责任心不足。2020年在对低收入人群住院患者进行救助时,24人年救助资金超过规定上限1万元,共计超标准支付医疗救助金6.39万元,其中4人因病死亡,超标准救助的1.66万元救助金追回难度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准救助金进行追回,目前已追回17人、37287.4元;二是局长对责任干部进行第一种形态纪检处理,并要求医疗救助科科长继续加大手工救助的审核力度;三是通过每周三干部学习相关政策通知精神,持续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事业,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救助不精准、超标准救助等问题。

此项任务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5)针对“大额采购不合规。每年收取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补助保险金1400万元左右,在未进行招标的情况下,直接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签订基本医疗补助保险协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在2023年底,因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AB条款)收支不平衡,不再与我局签订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AB条款)协议。自2024年1月起再无此项保险。二是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经费支出,对大额支出上报党组会研究决定,目前我局无大额支出。

(16)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021年至今,共计两笔价值1.87余万元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经将4550元的14台评价器和14200元的网络布线工程记入固定资产账目;二是通过每月2次业务学习和财务科2次自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三是党政办今年6月份开展了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对新增的电风扇、电脑等固定资产进行了及时入账,并登记了损耗,更新了固定资产台账。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6月30日整改完成。

(17)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两笔共计3305元的零星维修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政办、财务科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今年以来,公车维修费和保险费2笔开支均在“政采云”平台下单。二是财务科年初制定了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确保每项财务支出均符合政府采购管理。三是分管领导对每项财务职务进行审核,时刻监督干部按规定、按制度办事意识,杜绝了工作随意性和侥幸心理。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6月30日整改完成。

(三)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弱项”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8)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重视。会前准备敷衍应付,2020年至2022年组织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不真实,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谈心谈话记录内容三年完全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在今年初召开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均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分层级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班子成员会前均提前制定了谈话提纲,落实了谈心谈话环节中的相关要求;三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和相关要求,如实记录谈心谈话内容,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6月30日整改完成。

(19)针对“党日活动前期准备不充分。每月在开展党日活动前,支委会议未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党日活动内容,活动重形式,内容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日活动开展前,局机关党支部均已根据不同主题,结合医保局工作实际,研究了党日活动内容。二是伊宁市医保局注意从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入手,明确活动目标和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党日活动方案。三是每次党日活动都有方案、有计划、有考勤、有互动、有记录、有存档,确保了党日活动接地气、质量高。截止今年6月份,伊宁市医保局先后组织医保局党员干部到东站社区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在汉宾公园开展医保基金安全宣传、观看《赌输人生》等警示教育片、在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参观廉政基地、观看红色电影等活动,较好地达到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反响较好的目的。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6月30日整改完成。

(20)针对“党性修养有欠缺。2023年2月3日职工许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伊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伊宁市医保局在今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酒驾典型案例通报》等相关文件精神,观看《赌输人生》等警示教育片。二是通过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干部深刻吸取许某沉痛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现场与医保局28名干部签订了拒绝酒驾承诺书,提高干部法纪意识。三是为巩固以案促改成果,坚持利用每周三干部政治学习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特别强调了干部8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4月30日整改完成。

(21)针对“自我要求不够严。2021年至今先后有7名党员干部因工作要求不严,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诫勉谈话及提醒谈话的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许某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以为戒,提高了干部作风建设;二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处理。今年以来,对违反纪律轻微的4名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三是通过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大家都能够认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职尽责,目前,医保局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向上,没有发生违纪问题。四是完善了《经办服务制度》、《干部考勤》、《绩效考核》等制度机制,较好地起到规范干部言行、严肃工作纪律的目的。

此项任务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22)针对“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在册职工31名,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仅一名,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无法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落实好每月2次业务培训,提高了干部专业能力素质;二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编办对接,申请连人带编划转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另,伊宁市医保局已经撰写了《医保局工作现状报告》,近期将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委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以期解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紧缺等问题。因我局为超编单位,暂无法调入专业技术人员。

此项任务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23)针对“人才梯队建设不足。伊宁市医疗保障局50岁以上的干部5名,40岁以上的干部15名,平均年龄42岁,后备力量不足,在选人用人过程当中面临青黄不接的局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局党组书记牵头,指导党政办围绕“人员现状、工作职能、存在问题、周边县市人员对比”等要素,起草完成了《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现状》分析报告,将于近期向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等部门专题汇报,逐步解决干部老龄化和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另,因伊宁市医保局为超编单位,暂无法招录年轻干部解决人才梯队建设不足问题。

此项任务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欠缺。

1.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4)针对“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自上轮巡察问题反馈后,根据要求将反馈问题整改完毕后便将巡察整改档案一装了之,未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整改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时按照人事变动调整完善整改方案,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二是为确保整改工作连续性,对未整改完成事项持续关注并进行了整改;三是党组明确分管领导定期督查党建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并及时完善档案整理,对整改进度、相关印证资料进行及时归档。

此项工作已于2024年5月30日整改完成。

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25)针对“2021年巡察反馈36条问题中,“在未签订协议情况下,借用服务单位和管理对象的人”“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用力不足”“行政执法职能弱化”的4条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在未签订协议情况下,借用服务单位和管理对象的人”问题,伊宁市医保局已向合作银行发函,银行已同意派人协助开展医保服务工作,签订协议正在协商中。二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党政办已完善资产登记制度和流程,确定党政办牵头,财务科配合,4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等事宜。三是针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用力不足”问题,购买了第三方服务,现有2名专家强化对两定医疗机构的日常稽核;利用智能监控系统辅助完成全覆盖检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目前自查自纠退回违规医保基金0.18万元。四是针对“行政执法职能弱化”问题,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已对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审;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已面向社会通报中(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2次;鼓励引导干部考取执法证,目前已有14名干部考取证件。

此项任务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弱势群体未做到应保尽保。2020年至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户19人、监测户32人、城乡低保户41人,共计92人应保未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保意识;二是及时将市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推送的名单反馈至乡镇、街道;三是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履行征缴主体责任

此项任务计划于12月31日前完成,现正在持续推进。

(二)针对“工作责任心不足。2020年在对低收入人群住院患者进行救助时,24人年救助资金超过规定上限1万元,共计超标准支付医疗救助金6.39万元,其中4人因病死亡,超标准救助的1.66万元救助金追回难度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因工作不细致,导致超标准支付24人6.39万元,其中1人2540元因医疗费用发生在不同年度,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不属于超标准救助。剩余23人61459.4元中,已追回17人37287.4元,剩余6人24172元正在追回(含死亡4人涉及16609元);二是加大手工救治的审核力度;三是救助干部加强学习救助政策,精准落实救助政策。

此项任务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三)针对“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在册职工31名,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仅一名,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无法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足实际培养人才,利用每月两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部专业能力素质;二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编办对接,申请连人带编划转医学专业技术人员。

此项任务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四)针对“人才梯队建设不足。伊宁市医疗保障局50岁以上的干部5名,40岁以上的干部15名,平均年龄42岁,后备力量不足,在选人用人过程当中面临青黄不接的局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向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等部门申请,逐步解决干部老龄化和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

此项任务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五)针对“2021年巡察反馈36条问题中。“在未签订协议情况下,借用服务单位和管理对象的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1.针对“在未签订协议情况下,借用服务单位和管理对象的人”问题,我局已向合作银行发函,银行已同意派人协助开展医保服务工作,签订协议事宜正在协商中。

此项任务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801302;通信地址:伊宁市上海路3866号伊宁市医疗保障局三楼;电子邮箱746040@qq.com。

中共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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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