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医疗保障局 | 索引号 | 7ac266000/2025-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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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工作目录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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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一、伊宁市康寿源中西医诊所诱导参保群众虚假就医购药案
经查,此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诱导参保群众使用医保卡刷取非医保报销物品,如:将泡脚桶、足浴盆等物品串换为中医理疗项目上传收费。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诱导参保群众虚假就医和购药行为,处违法违规金额的5倍罚款,罚款金额共计68826.8元。
二、伊犁福宏林口腔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此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前期已要求自查整改但未整改到位,重复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处违法违规金额的1.25倍罚款,罚款金额共计32691.58元。
三、伊宁市伊光医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此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
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前期已要求自查整改但未整
改到位,重复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处违法违规金额
的1.25倍罚款,罚款金额共计8942.29元。
四、伊犁友好康绵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此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前期已要求自查整改但未整改到位,重复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处违法违规金额的1.25倍罚款,处罚金额共计104.73元。
五、伊宁市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第一百门店男性购买女性用药使用医保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经查,此定点药店男性购买女性用药使用医保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违法违规金额的1.25倍罚款,罚款金额共计424.13元。
伊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行政处罚公示名单
1.伊宁市康寿源中西医诊所
2.伊犁福宏林口腔医院
3.伊宁市伊光医院
4.伊犁友好康绵医院
5.伊宁市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第一百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