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d379ea000/2023-00080
公开目录 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 文号
日期 2023-09-06 19:09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伊市市监罚告〔2023〕106号

伊宁市悦享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明:经查明,喀什市领峰财务公司员工田峰联系伊犁领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另案处理)销售主管桂梦晴,称有个客户需要在伊宁市开办一个公司,让管桂梦晴与叫高聪的联系,随后桂梦晴与高聪提供的广州长朗科技有限公司的出纳王新华联系,双方通过微信进行业务联系,2023年4月25日,高聪建立了一个微信群,将伊宁市悦享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监事、出纳等全部拉入群内,双方通过此群对接办理业务。随后桂梦晴通过微信好友向马伟要了一个房产证照片、房东身份证号码,并将空的租赁合同、房产证照片、房东身份证号码发到高聪建立的微信群,由群内发出纳盖完公章后在发给桂梦晴,2023年4月28日办理完营业执照后,又在2023年5月10日办理了对公账户,并通过顺丰快递将营业执照、U盾、公章、开户信息等邮寄给对方,再次期间,伊犁领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派人核实过注册地址的真实性,共收取伊宁市悦享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托管费用12000元、提供注册地址2500元及640元刻公章的费用.我局执法人员从西城国际物业服务中心了解到福安.西城国际1号商业楼只到419号,没有425号这个号码,位于福安.西城国际1号商业楼418号伊犁良策诉讼担保有限公司经理李悦证实福安.西城国际1号商业楼没有425号这个房间号。

经查明,经与伊宁市悦享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远辉及监事高聪联系,对方一直不予配合,故现无法找到伊宁市悦享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远辉及监事高聪。

你公司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提交虚假不动产权证、房屋出租合同取得公司登记,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规定的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撤销注册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第二项“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或者营业执照;”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闫瞳亮、姚士强联系电话:13519992828、15099422255

联系地址:伊宁市伊犁河路314号204办公室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关联稿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