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e9a742000/2025-00037
公开目录 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 文号
日期 2025-07-23 17:07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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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和《伊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与伊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对本部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事项及数据进行3次整改完善。完成本部门25个事项电子证照认领汇总、电子印章配置和本部门42项行政事项数据目录编制及发布、办事指南核准优化。对照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评估47项指标整改台账,完成逐一整改。目前,本部门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已基本实现了线上、线下,网络端、手机端一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多便利。研究制定了《伊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伊宁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和承诺服务时限办结制,对进驻事项精简申报材料,实现在国家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着力推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合法合规。根据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规范性文件24件;政策性文件5件,经认真评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政策性文件废止4,继续延用1。其中:《伊宁市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伊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已重新修改,并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着力完善决策体系,全面确保科学民主。一是贯彻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均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为确保“清单外无权力”,2023年我局组织梳理本部门10种权力类型共423项。今年8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自治区关于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清理工作方案》,共梳理出因法律依据修订变更需调整事项116项,因机构改革需取消权责90项。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新疆领泽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近两年来,就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农合同合法性审查、涉农纠纷等方面进行法律层面审查、提出意见建议50余次。

(四)立足规范文明执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按照要求,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通过伊宁市政府官网、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信息平台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处罚39起(一般违法案件),行政裁决2起、行政许可信息311条,行政监督检查12条、行政强制3条。研究制定《伊宁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细化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和审核流程,我局今年启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次。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纳入市场经营主体229家、抽查事项10项,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库55人,根据年度监管重点科学制定年度抽查监督计划,今年以来,发布“双随机”抽查任务63次,其中内部抽查任务25家,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38家。三是农业综合执法有力推进。执法机构力量大大增强且职责单一,目标明确,精力集中,有力推进行业生产经营主体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依生产法经营转变。2024年,共立案79起,其中:一般案件39起,简易案件40起,均已全部结案,罚没款12.689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对2起符合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司法程序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实行政调解,坚持源头治理放在矛盾纠纷化解首位。成立伊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和伊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共有成员24人,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5人、书记员2人。2024年以来协助乡镇成功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1件,排查调处农资纠纷1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六)健全信息保障体系,提升法治建设效能。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我市154家农资门店及82家农产品生产主体在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上注册任务全部完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用户注册全覆盖。动物无纸化防疫、检疫;畜禽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兽药二维码追溯等系统的应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行政检查事项的录入及行政执法信息的上传,大数据等技术的充分应用,加强了风险的跟踪预警,推动了农业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系统管理员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由于农业农村窗口AB岗人员业务熟练度不一,在系统操作、政策业务方面水平不高,导致窗口操作能力较弱。今年来,由于机构改革和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后台系统中功能模块较此前有所更新,我部门系统管理员更换,系统管理员业务素质的提升及与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业务承办机构的顺畅衔接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政策有待明确,执法力量不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挂牌、队伍组建和人员就位后,由于上级部门改革文件对执法机构性质、人员身份确定等改革政策没有明确,在推进过程中面临困难。通过执法机构整合,由过去的专一执法,转变成综合执法,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在岗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出现执法断档或人员短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受地区信息化水平限制,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放管服改革推进效果不佳。如伊犁州信用信息库和共享平台尚未与全国信用信息库并网,信用信息监管在大部分部门未能实现,目前失信联合惩戒仅能在法院、银行、高铁等少数政府部门和社会行业间实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人员业务素质,严格落实督查问责。紧扣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窗口人员分阶段、分批开展培训,并加强培训力度,提高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确保工作人员对经办事项的承诺期限、申请条件、办理材料等信息做到一口清。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正确处理督促检查与协调指导的关系,将工作重心放在发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培训指导服务上,对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互相推诿的现象严肃问责。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一是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性质、级别,以及人员身份。二是重点通过招聘、选调等方式配备一批年轻有为的法律专业人才充实一线执法岗位。及时合理的调整不适合在执法岗位的干部职工,进一步扩宽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晋升途径,着重培养一批懂农业会执法的人才充实农业农村领导岗位。三是加强现有执法岗位人员培训,采取骨干高校脱产培训、全员系统会议培训、实地办案交流培训等方式着重加强对农业农村领域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文书制作方面的培训。

(三)加快政务信息数据互通共享。一是根据部门实际需求,定期梳理并及时上报本部门业务过程中的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垂管系统对接需求。进一步提高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覆盖度。二是加快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完善、加强行政服务事项各环节衔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互相交换。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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