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e9a742000/2025-00038
公开目录 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 文号
日期 2025-07-23 18:07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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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事项类别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主体 检查内容明细 是否录入 编号
1 农药市场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三)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四)查阅、复制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五)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六)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2.是否超范围经营农药 3.农药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是否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 4. 是否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未取得农药登记的农药5.是否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6.是否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7.是否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8.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是否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9.销售农药是否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使用说明书 10.是否设立农药废弃物回收桶 11.是否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12.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经营许可证行为 13.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2665400203002
2 肥料市场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

肥料生产经营者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销售未经登记的肥料 2.是否销售硝基类肥料 3.是否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 4.销售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是否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一致 5.是否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 6.是否建立肥料购销台帐 7.销售肥料是否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 8.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2665400202002
3 种子市场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九条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种子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种子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对种子进行取样测试、试验或者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生产经营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五)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种子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企业、制种基地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生产经营假种子 2.是否生产经营劣种子 3. 是否推广、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 4.是否推广、销售应当登记而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 5.是否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农作物种子 6.是否销售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 7.是否涂改种子标签 8.是否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9.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是否按规定备案 10.销售种子是否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 11.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2665400201003
4 兽药市场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兽药监督管理权。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 2.兽药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 3.是否经营经营假、劣兽药 4.是否经营人用药品 5.兽药二维码入库信息是否上传 6.是否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摆放 7.是否超范围经营 8.是否拆包销售兽药 9.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2665400204004
5 畜禽屠宰场所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刁难、拒绝或者以威胁、暴力等方式阻碍监督检查。

畜禽屠宰场所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有相关证照 2.证件是否在有效期 3.是否建立畜禽入场查验记录

4.是否建立产品流向记录 5.是否屠宰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 6.是否落实企业相关制度 7.是否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 8.动物及产品运载工具是否清洗消毒 9.待宰的动物是否有运出现象 10.肉品品质检验是否同步进行 11.屠宰场管理是否规范 12.是否按照工艺流程生产 13.厂区卫生是否保持清洁

32665400214
6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四)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经营者是否符合条件 2.是否经营禁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3.是否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4.是否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5.是否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6.是否经营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7.是否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 8.是否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 9.是否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购销台账 10.是否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 11.是否经营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12.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是否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一致。 32665400213
7 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机构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2.是否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3.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是否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4.已取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场所是否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继续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5.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办理变更手续 6.是否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诊疗活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7.是否使用规范的病历 8.是否按规定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处方笺 9.是否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 10.是否未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32665400215
8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推广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技术,普及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第三十九条 第四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

(二)查阅、复制农产品生产记录、购销台账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

(三)抽样检测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和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关产品;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五)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六)查封、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设施、设备、场所以及运输工具;

(七)收缴伪造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协助、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农产品生产者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按照规定回收并妥善处置农药、肥料包装物或者农用薄膜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否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 3.是否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4.是否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的农产品 5.是否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 6.是否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储存、运输 7.是否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8.是否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9.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32665400216
9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工作。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监督管理。

畜禽养殖场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2.是否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4.是否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5.畜禽养殖场是否建立、保存养殖档案 6.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7.是否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8.是否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 9.是否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禁用药品 10.是否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11.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32665400217
10 水产养殖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

低于10%,抽

查频次根据

监管需要确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水产养殖户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1.是否依法取得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2.养殖品种、范围和场所是否与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相符3.是否使用禁用药品、人用药品、停用药品及禁止使用的其他化合物进行养殖 4.是否依法建立和保存生产、用药、销售记录 5.养殖水产品死亡是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是否存在其他涉嫌违反渔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32665400218

关联稿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