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e9a742000/2026-00011
公开目录 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 文号
日期 2026-03-31 16:03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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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履职、依规行政,简化流程、突出实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引领,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相关工作方案,将其与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亲自督办重点工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按要求抓实决策部署,全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7次,组织党组专题学法4次、主讲法治课2次,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2次。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13期260学时,覆盖65人次,实现公职人员学法覆盖率、法宣平台学习完成率双100%。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决策程序,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4次,出具法律意见11条,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平台录入行政检查538条、行政处罚326条,“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率100%。创新“综合查一次”模式,联合多部门开展检查382次,出动人员1124人次,检查经营场所586家次、农机等962辆次,立案352起、结案352件,1件申请强制执行、6件移送公安,罚没款42.56万元;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文件合法合规、贴合实际。

(三)推动信用监管,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要求,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通过伊宁市政府官网、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信息平台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共计报送行政管理信用信息数据量404条(一般违法案件行政处罚202条、行政裁决3条、行政许可199条)。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机构信息43件、2025年监管执法信息26件。梳理本部门10种权力类型共383项,推动依法申请事项集中办理,严守“清单外无权力”原则,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司法程序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实行政调解,坚持“源头治理”放在矛盾纠纷化解首位。成立两类调解仲裁委员会,践行“枫桥经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8件。其中市仲裁委员会立案4起(裁决3起、协调1起),乡镇级调解5起、村级化解29起,提供法律咨询11起(涉及149.57亩、15人),全年未发生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群体性事件。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派驻综治中心首席代表靠前处置,办理上级转办信访3件、日常来访来电23件,均按程序规范处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深度与转化实效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缺乏系统性谋划,多以集中传达学习为主,专题研讨、深度解读等形式开展较少,部分干部对理论精髓把握不透彻。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三农”领域复杂矛盾、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有待提升,理论学习成果向实践转化的路径不顺畅,未能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

(二)执法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执法人员力量配置不足,难以满足农业农村领域日益增长的执法监管需求。队伍结构老化问题突出,年轻专业人才补充滞后,后备力量储备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有待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扎实,在执法程序规范、证据收集固定、法律文书制作等实操环节存在薄弱点。

(三)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不完善,缺乏常态化沟通协调平台,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充分。案件移送流程不够优化,存在移送标准不统一、衔接环节繁琐等问题,影响案件办理效率和执法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意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研讨。分层分类加强全局干部法治培训,创新培训形式,推动理论学习与“三农”工作实践深度融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全面规范行政决策流程,健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完善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问责制度,确保各项决策依法合规、科学民主。

(二)逐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强现有执法岗位人员培训,采取骨干高校脱产培训、全员系统会议培训、实地办案交流培训等方式着重加强对农业农村领域法律规范、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方面的培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律师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作用,为行政执法注入专业力量。

(三)健全协同机制,增强治理效能。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共享信息数据、协调解决问题;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案件移送流程,明确移送标准、材料清单、时限要求,设立专人负责案件移送对接,确保移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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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