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交通运输局 | 索引号 | b1415e000/2025-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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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交通出行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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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运行秩序。结合伊宁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伊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为载体,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监管,压实安全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大风险,依法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综合执法检查计划内容
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四大重点展开。一是路面巡查方面,通过常态化路(水)面、点位巡查工作,规范合法经营行为,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与违规行为。二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据管理对象的不同特性与风险等级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对“两客一危”、水上运输、公路水运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一般领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三是对投诉(举报)、抄告(函告)、通报(推送)的违法线索,实行调查、核实、处理闭环监管。四是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执法监管。凡是进入企业的检查必须按照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通知要求填写“入企执法检查事项备案表(执法机构)”或者“扫码检查”。
(一)日常路(水)面巡查执法
1.城市客运。聚焦伊宁市内客运中心站、伊宁市内医院、伊宁机场、伊宁火车站、重点景区等周边区域,开展城市客运车辆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充分发挥联勤联动机制效能,会同公安、城管等力量,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出租车和网约车违规经营和私家车非法从事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行为。
对巡游出租车车容车貌不达标、车内卫生差等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确保出租车外观整洁、标识清晰等。每日执法检查车辆数量不少于5辆次。
2.道路运输。开展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打非治违"执法行动。每月检查客运车辆不少于10台;检查普通货运车辆每月不少于20台,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少于5台。
3.客运站。开展汽车客运站巡查执法。重点检查客运站的"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实名制"购票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时段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频次和检查内容开展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机动车维修。按照辖区管辖每月开展一次"扫街式"巡查,重点关注新开业的机动车维修业户。向经营者宣传机动车维修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严厉查处拒不备案的违法经营行为。
5.路域环境及污染防治。每周开展路域环境巡查执法不少于5次,桥下空间、涵洞等特殊路段,每月巡查不低于3次,重点查处各类破坏、损坏公路设施、非标设施和侵占、损害路产路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货车"飞扬撒漏"专项整治执法。
6.公路治超。每月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治超执法行动,巡查发现超限超载车辆,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处理。
开展货运源头治理工作,对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查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等违法违规行为。
7.水路交通运输。重点围绕通航水域、码头、桥梁防碰撞设施、船舶(趸船)、旅游客船、水污染防治等采取水域巡查、登船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每月检查船舶不少于10艘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8.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在建工程现场巡查,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环保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领域执法
1.“两客一危”、汽车客运站入企执法检查。对“两客一危”、汽车客运站等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国家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之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2.城市客运入企执法检查。对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以及城市公交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国家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之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3.道路货运入企执法检查。对普通货物运输(100台车及以上)业户实行重点监管。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国家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之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4.水路交通运输入企执法。对水路客运经营企业、码头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国家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之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三)“双随机”执法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监管工作相关规定精神。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推送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100台车以下普货企业、机动车维修业户、机动车驾培机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运输服务业等行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据分类结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以上行业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不超过10%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比例不超过50%;信用风险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按100%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
(四)涉企信息投诉(举报)、抄告(函告)、通报(推送)执法
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投诉(举报)、抄告(函告)、通报(推送)的事项,建立抄告信息数据库,按照管辖的区域由各中队处理,每月进行一次信息更新和检查结果汇总。
1.涉嫌违法违规类执法检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类的抄告信息,按照检查清单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记录,属于哪个中队职责管辖哪个中队督促经营者及时处理涉嫌违法违规事项。
2.违法超载超限运输类执法检查。依据抄告(函告)、通报(推送)的违法超载超限运输信息,重点检查车辆(船舶)的运输记录、称重记录、配载情况等。属于某个中队辖区管辖要如实记录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对违法超载超限运输进行提示预警。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以及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立案处罚。
3.违法违规行为类执法检查。对投诉(举报)、抄告(函告)、通报(推送)对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列入重点监管,属于某个中队辖区管辖的要全面审核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4.车辆动态监控类执法检查。对抄告(函告)、通报(推送)动态监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提示预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5.交通安全高风险经营者执法检查。各中队(按辖区)对通报(推送)的交通安全高风险经营者信息,督促经营者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6.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经营者执法检查。对通报(推送)的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经营者信息,开展执法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督促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7.执法信息收集与整理。投诉科和大队安排专人及时接收并整理各类投诉(举报)、抄告(函告)、通报(推送)的涉嫌违法违规类、违法超载超限运输类、违法违规行为类、车辆动态监控类、交通安全高风险经营者、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经营者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无遗漏且分类清晰,并建立信息台账,分类入企开展执法检查,定期汇总上报结果。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大队、中队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牢牢把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定位,坚持“两个至上”,压实“两个责任”,树立底线思维,守牢安全红线。要加强工作统筹,按照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时间、频次,细化岗位职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事项重点监管,一般事项推行"双随机"抽查和"不见面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以远程监控、移动监控和预警防控为抓手,压减入企检查次数。
(二)严格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一律使用执法系统。要做到全过程记录执法检查工作,形成闭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的理念,落实先普法再执法、说理式执法方式,要探索建立"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模式。慎用行政强制、顶格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既要严肃认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缺陷和偏差,又要满腔热情地指导、辅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又要服务到位。
(三)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难点,每季度对大队及各中队落实全年综合执法工作计划进行考核,并将季度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大日常督查和专项监督力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和跟班贴身监督方式,紧盯各中队落实情况,对在执行大队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讲条件,贻误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中队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执法人员消极怠工、应付差事、违规执法、风纪不严、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保障支队执法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动态。各科室、大队和中队要依据本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及时将执法动态报送法制科。工作开展中,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塑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队伍形象,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推动交通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其他规定
本计划由伊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实施,做好责任分工。局法制安全科、纪检检查室负责指导监督,综合业务科、公路科、投诉科、办公室根据各自职责予以协助。
伊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