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交通运输局 | 索引号 | b1415e000/2026-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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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交通出行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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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案例一
违法事实:2026年2月24日11时35分,伊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伊犁州新华医院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阿XX驾驶新F8XXX4(蓝底白字)骐达牌小型轿车,从塔什库勒克乡承运1个人至伊犁州新华医院,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当事人向乘客收取20元的运费。该车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为非营运,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驾驶员证》、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08项违法程度“一般”,情节与后果“第一次被查处”,处罚种类及幅度“5000元的罚款”,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当事人于2026年3月4日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违法事实:2026年3月3日12时05分,伊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伊宁市青年街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热XX驾驶新F0XXX0(蓝底白字)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从伊宁市星光小区南门承运1个人至伊宁市青年街路段,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当事人向乘客收取5元的运费。该车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为非营运,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驾驶员证》、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08项违法程度“较重”,情节与后果“第二次被查处”,处罚种类及幅度“8000元的罚款”,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当事人于2026年4月23日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违法事实:2026年4月14日14时24分,伊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伊宁市苹果公园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冯X军驾驶新FF2XXX3(绿底黑字)比亚迪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从伊宁市解放路伊犁师范大学本部南门承运1个人至伊宁市苹果公园,平台显示运费9.59元。该车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为非营运,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驾驶员证》、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08项违法程度“一般”,情节与后果“第一次被查处”,处罚种类及幅度“5000元的罚款”,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当事人于2026年4月27日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违法事实:2026年5月7日10时46分,伊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伊宁国际机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周X河驾驶川BXXXT(绿底黑字)思皓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从伊宁国际机场承运1个人准备前往霍尔果斯市,平台显示运费167.09元。该车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为非营运,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83项违法程度“一般”,情节与后果“第一次被查处”,处罚种类及幅度“10000元的罚款”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减轻行政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当事人于2026年6月1日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