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384536000/2024-00002
公开目录 国土空间规划 文号
日期 2024-09-14 17:09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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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前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伊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伊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伊犁州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一定时期伊宁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具有战略性、协调性、综合性和约束性。

规划范围为伊宁市全部行政辖区范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目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1

第一节现状与问题1

第二节风险与挑战2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2

第一节指导思想2

第二节基本原则3

第三节目标定位4

第四节空间战略5

第三章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6

第一节严守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6

第二节落实优化主体功能区7

第三节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7

第四节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9

第五节推动区域协同发展9

第四章打造特色高效农业空间,推进乡村振兴10

第一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11

第二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12

第三节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13

第四节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4

第五章塑造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增强宜居花园城市基底15

第一节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15

第二节落实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16

第三节全面推进生态修复17

第六章构建集约紧凑城镇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18

第一节优化城镇体系18

第二节优化产业空间布局19

第三节优化旅游发展布局21

第四节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22

第五节促进用地节约集约24

第七章优化中心城区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25

第一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25

第二节优化居住空间布局27

第三节完善公共服务配套28

第四节加强绿地与开敞空间建设29

第五节有序推进城市更新30

第八章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塑造彰显特色风貌魅力32

第一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32

第二节塑造彰显特色风貌魅力34

第九章强化空间统筹,增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38

第一节完善综合交通体系38

第二节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40

第三节提升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水平43

第十章加强实施保障,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44

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44

第二节健全配套政策45

第三节强化规划传导45

第四节加强用途管制46

第五节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47

第一章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伊宁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取得显著成就,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基础性支撑作用。进入新发展阶段,对照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有序推进建设“一带一路”向西开放的明珠城市和高能级百万人口中心城市要求,伊宁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既面临新机遇,也存在风险和挑战。

第一节现状与问题

伊宁市位于我国新疆西北边陲,地处伊犁河谷盆地中央,地势北高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全市生态环境优越,气候温润,是亚欧大陆干旱地带的一块“湿岛与绿洲”,人居环境优势突出,适宜生产生活与城镇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自治区、伊犁州支持和南京对口援伊力度不断加大,伊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国土开发保护取得重大成效。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生态格局得到有效控制和维护,城市水系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系统恢复工程全力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水资源、能源等消耗显著下降,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区域中心地位得到较大提升,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兵地融合发展取得进展。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与城乡统筹发展格局持续优化,市域“一河两岸”空间格局有序推进,中心城区空间框架基本拉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逐步健全,大型文化、体育场馆、医院等建设成效明显,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序保护利用。对外交通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道路设施逐步完善,公交系统发展良好。市政基础设施及综合防灾设施与城市开发建设同步推进。居住条件及人均住房面积不断提高,绿地系统更加完善。

但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以及高水平建设百万人口中心城市的要求相比,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仍面临全市发展不平衡、城乡空间格局有待优化、城市能级和环境品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第二节风险与挑战

现代化新征程和双循环格局下,“一带一路”和向西开放的战略意义更为重大,自治区要求以伊宁市为中心建设北疆城市带,伊宁市迎来全新的战略机遇。同时,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全方位影响,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也对伊宁市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带来新的挑战,空间支撑能力亟需全面提升。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安全和开放为重点,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推进新疆中心城市建设,加强统筹、协同和联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形成更加安全、更加开放、更加生态、更加富有竞争力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承接中国向西开放桥头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和新疆中心城市的战略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式现代化新伊宁。

第二节基本原则

底线管控,绿色发展。贯彻耕地保护国策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空间转型,创新发展。坚持创新引领,优化创新和制造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建以创新为战略支撑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科学实施成片开发战略,有序推进有机更新,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国土空间质量和效益。

统筹联动,协调发展。加强区域协调、兵地融合和市域统筹;推动建立分工协作、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兵地融合发展新格局,促进实现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老城与新区平衡发展,北岸与南岸统筹发展,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

提升能级,开放发展。落实“一带一路”“全国援疆”“西部开发”等国家战略,强化面向欧亚的国际走廊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枢纽功能,加快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国际交往功能,增强内引外联的双向开放能力。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保护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资源,提升人居环境,完善设施配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城市共治共享、共建共享

第三节目标定位

伊宁市总体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门户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新疆中心城市、“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区核心城市、新疆生态宜居花园城市。

至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向西开放门户城市和新疆中心城市;国际贸易、文化、旅游等交往层次不断提高,城市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人民生活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历史文化名城魅力突出;集约、绿色、低碳、循环的资源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国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明显提升;综合交通体系和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至2050年,形成安全韧性、集约高效、美丽宜居、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全面支撑建成团结和谐、文明富裕、多元包容、生态宜居的美好幸福新伊宁。

第四节空间战略

围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宏观战略、坚守安全底线、保障地方发展的总体思路,实施“开放协作”“全域统筹”“紧凑高效”三大空间战略,引领实现伊宁市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

开放协作战略。推动建构“以伊宁市为主中心的同城化都市区”,推动建设“两伊跨界合作示范区”,强化伊宁市与霍尔果斯市“双核”引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引导周边地区“人口、产业、用地”向以“伊霍城镇组群为主体的中心地区”紧凑集聚。加强与乌鲁木齐都市圈、南疆城市群的联合协作,面向中亚-西亚推动打造城镇经济发展轴,扩大向西开放合作。

全域统筹战略。统筹三类空间布局,优先保障农业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合理管控城镇空间,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引导北部生态发展、中部集约发展、南部精致发展。精明拓展增量建设空间,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育山蓄水、盘活老城、扮靓主轴、塑造中心,着力完善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塑造彰显特色风貌品质。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筑牢安全底线。

紧凑高效战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经济,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工业及生产研发有序集中集聚,大力拓展加工制造,集群化壮大二产;引导服务业空间有机融合,促进商贸物流、商务办公、文旅休闲、科技创新等加快集聚,全面做优三产;引导农业空间绿色化、服务化和多元化,推进现代农牧业快速发展,有效提升一产。

第三章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围绕“新疆中心城市”的核心战略定位,落实“两霍两伊一体化”战略部署,立足资源环境基础,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深化细化主体功能区,形成安全韧性、紧凑高效、美丽宜居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严守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的基础,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先序,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制定分类管控机制,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结构。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按照集中成片、量质并重的原则,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为导向,按照“应划尽划保障科学性、集中连片保障完整性、合理退出保障实施性”的基本原则,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确保必要农业生产空间和优良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为落实“两霍两伊一体化”战略,建设具有强大集聚辐射能力的新疆中心城市,着重承担伊犁州直及周边地区人口城镇化主体空间的作用,基于资源环境及建设基础,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第二节落实优化主体功能区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落实伊犁州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安排,伊宁市全域为国家级城市化地区,叠加功能类型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深化细化主体功能区布局。结合实际情况,全市域主体功能分区适当细化,分为城市化地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叠加功能分区分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建立差异化管控机制。各主体功能分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进行管控,引导不同主导功能区和街道(乡镇)差异化发展。农产品主产区优先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产品供应,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城市化地区应集约高效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与水平。

第三节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统筹保护和发展,基于三区三线,形成“一带一片多区,一城两园一节点”的总体空间格局。“一带”为伊犁河多功能生态带,“一片”为北山坡生态涵养片区,“多区”为多个现代农业发展区,“一城”为中心城区,“两园”为新天煤化工产业园和苏拉宫工业园区,“一节点”为潘津镇。

保护建设伊犁河多功能生态带。重点承担水生态环境保育和滨水休闲等职能。在不破坏、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两岸沿线地区适度植入休闲游憩、体育运动等功能。

保护修复北山坡生态涵养片区。重点承担生态涵养及旅游服务等职能。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强化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适度植入康体游乐等小型化、多样化功能载体。

高效发展多个现代农业发展区。作为主要的农业生产空间,保障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合理有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发展小而精高值农业,适度复合发展休闲旅游。

提升建设中心城区。重点承担城镇化、产业就业和综合服务职能。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及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引导产业和人口集聚。

清洁化集约高效发展新天煤化工产业园和苏拉宫工业园区。主要承担产业经济职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性工业规模,加强环境评估,促进形成清洁循环产业链。

特色化建设潘津镇。强化都市田园和生态文旅特色,主要承担乡村地区生活生产服务中心职能。稳步推进农牧业人口城镇化,提升农牧民生活质量;转变生产方式,发展高效农业。

第四节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优先保护耕地与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提高优质耕地面积与比重。基本稳定实有林地资源,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快湿地保护、修复与建设。加强其他土地开发的生态影响评价,严禁在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地区进行土地开发。积极探索实施“小田并大田”工程,统筹优化耕地、林地等各类用地及相关设施布局,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支撑推进乡村高水平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以“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质量”为原则,落实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

优化城镇用地结构。以提升人口、经济和产业承载能力为目标,保障工业、物流仓储、商业服务等产业空间,合理安排住宅用地,补齐民生设施短板,适当提高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绿地和开敞空间等用地的比例,满足居民对更加美好生活的需要。

第五节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职能一体化有机协同,开发保护一体化统筹布局。加快推进“两霍两伊”城镇组群区域全方位一体化发展,重点推动伊宁市建成百万人口中心城市,霍尔果斯市建成向西开放口岸城市,促进区域中心城市与口岸城市紧密联动,打造“向西开放桥头堡上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明珠型城市群”。构筑“生态优先、带状组团”的城市群空间格局,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打造伊犁世界级生态河谷,培育伊-霍城镇发展轴、河谷生态发展轴。

产业一体化紧密协作,文化旅游一体化联动发展。以伊宁市、霍尔果斯为核心带动地区产业协同发展,统筹各城市产业分工。统筹推动文化赋能旅游发展,联合打造特色魅力旅游线路,协同提升旅游服务配套能力,共同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交通一体化高效联通,设施一体化联合共建。提升公铁空立体交通枢纽功能,强化机场、高铁联动。统筹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共同打造“一带一路”沿线高水平公共服务节点。统筹区域水资源利用,推动能源、环卫、综合防灾等设施共建共享。

配套政策一体化统筹创新。以一体化政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现产业创新协调协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第四章打造特色高效农业空间,推进乡村振兴

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树立大食物观,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加强多样化农业生产空间保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

第一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非粮化”。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把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关,做到新增建设用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少占耕地特别是少占水田。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到2025年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高标准农田。统筹各类农田建设资金和项目,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履行占补平衡任务,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根据耕地保有量目标,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加强耕地补充和战略储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退化土地修复、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逐步提升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全面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应当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监管,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第二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

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立小麦优良品种示范区,巩固发展玉米种植,优化水稻产业结构。严守粮食安全,提升农业集约化、机械化和信息化发展水平。

优化畜牧业生产空间。加快发展农区和现代草原畜牧业,打造畜牧产业园。结合环境保护要求和市场需求,对养殖设施进行改扩建。引导规模养殖场集中布局,发展绿色生态畜牧业。

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空间。加快特色种植提档升级,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新建标准化、宜机化、智能化设施,打造一批规模化、现代化设施农业基地。

培育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品集聚区,推进特色农产品集群式发展,建设有机粮油、绿色有机蔬果、优质畜禽产品等涉农产业集群。

布局林果种植区。布局发展特色林果基地,加强州级和市级精品示范园建设,推进品种改良,巩固提升苹果、葡萄、树上干杏等优势林果业,建设鲜果基地。

第三节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创建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努力打造自治区乡村振兴的伊宁样板。

优化村庄布局。划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4类村庄,差异化引导村庄建设、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塑造彰显村庄风貌特色,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提升村民生活品质。

加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空间保障。保障农产品加工空间,布局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用地,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统筹布局农产品交易市场与农产品基地、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复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打造城郊自然山水和田园风光相互交融的农业观光带。发展一批特色旅游村,建设一批农旅融合示范园区(基地),打造精品田园综合体。

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化提升村庄环境风貌,注重利用街角墙隅空间打造村庄公共空间,绿化景观应体现乡土文化特色。

提高乡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新增户均宅基地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和布局,支持农民宅基地有序退出和合理利用,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第四节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推进农用地整治。统筹推进纳入整治范围的农用地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针对不同类型中低产田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等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行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土地的可持续生产能力。

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探索推进“房前屋后”零散土地的创新利用,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序推动农村废弃宅基地、工矿废弃地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以及“大院”变“小院”的方式,增加有效耕地。

完善土地综合整治配套政策措施。以耕地面积不减少和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整合资金、维护权益的要求,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面推进各类低效农用地整治。

第五章塑造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增强宜居花园城市基底

统筹保护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

构筑生态安全格局。以保障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城市生态系统宜居性为目标,加强科古琴-博罗科努山(北山坡)生物多样性保育带的保护,强化中高山森林和草原保护、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升平原绿洲生态环境品质,保护和修复伊犁河生态廊道,形成“一片、一带、三屏、四廊、多点、多渠系”的生态格局。“一片”为北山,是市域生态之源。“一带”为伊犁河生态带。“三屏”为皮里青河、北山坡、中心城区北部生态屏障。“四廊”为沿界梁子河、南台子沟河、铁厂沟河、吉尔格朗河形成四条南北向生态廊道。“多点”为重要的生态战略节点,主要有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皮里青河河口、一桥和二桥间地区、吉尔格朗河河口、后滩湿地等。“多渠系”为多个水系分区。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北山坡、伊犁河、皮里青河及吉尔格朗河等为主体的生物多样性丰富片区,保护生物迁徙和栖息地。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或者限制在自然保护地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加强城市清洁通风廊道管控。规划管控形成“两横四纵”主要通风廊道。“两横”为沿山东路、伊犁河的城市风廊;“四纵”为沿花果山路、西环路、皮里青河、南台子沟的城市风廊。加强促进建立区域生态协调共保机制,严禁在通风廊道管控范围内建设影响风道的建构筑物,保障主要风道畅通,增强雾霾消散能力,为打造“蓝天、清新、美丽”的生态环境提供空间支撑。

第二节落实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落实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管控。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保护要求,做好新疆伊宁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工作。将自然保护地分为核心保护区和核心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及其他相关要求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并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工业以及生产生活等多方节水,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进一步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建立节水型城市,推进城市再生水厂建设。加强地表水水源保护,水源保护区的管控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管理规定。保护河网渠系肌理,提高水系连通性,严禁随意填埋水体,构建多线连通、生态健康的水网体系,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控制地下水开采,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强化补给径流区的保护。

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利用。加强伊犁河、皮里青河防护林带和其他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农田林网建设,加强北山坡集中连片生态公益林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禁止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进行开垦、采石、采砂、取土、开矿、砍柴、采脂、放牧、狩猎、修建墓地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加强草地资源保护利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草原退化趋势,重点推进北山坡林草兼作。经过一个阶段的努力,实现草原生态良性循环。主要以禁牧、休牧和轮牧的方式进行草场保护,禁牧草场多选择在干旱少雨、生态状况脆弱的温性荒漠类草地,休牧草场一般选择在温性荒漠草原类或温性草原类草地上。退牧草场作为春秋场或冬牧场,为季节草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对退化较为严重的草地实行全年禁牧,对退化轻度的草地进行季节性休牧。

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利用。保持河流、内陆湿地稳定,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加强对伊犁河、重要河口、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城市湿地等退化湿地的生态修复治理,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

第三节全面推进生态修复

确立生态修复目标。至2035年,形成较为和谐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处于全疆前列,建设成为国家级的生态市、生态园林城市和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北山坡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形成市域北部的重要生态屏障;北部山区内采矿、采煤场生态环境恢复成效显著,林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森林、草场、湿地、水域等重要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着力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将全市划分为生态造林修复、草原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水环境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分类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第六章构建集约紧凑城镇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优化城镇体系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中心城区-乡镇”两级城镇体系。建设自治区中心城市,加强与沿边城镇发展轴、伊犁河谷城镇发展轴上城镇联系。中心城区是伊宁市城市功能核心区,由伊犁河两岸共同组成,主要承担综合服务功能,重点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结构、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增强城市经济和人口城镇化承载能力。乡镇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分担部分城镇化职能,为乡村地区提供齐全的基本服务,支撑促进乡村振兴。

完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规划形成“市级中心-居住区(乡镇)级中心-社区(村)级中心”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市级中心主要承担面向区域、具有战略性集聚引领作用的公共服务功能,重点发展金融服务、总部经济、创新创意、商务办公、科技研发、文化体育等功能,合理设置和发展市级公共服务功能。居住区(乡镇)级中心按照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城市居住人口规模每3~10万人左右设置居住区级公共中心,为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对于居住人口规模小于居住区级的片区或乡镇,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设置部分居住区级公共设施。在非居住功能主导的产业园区合理设置由配套性产业服务设施构成的功能区公共中心。社区(村)级中心按照居民步行5分钟可达,居住人口规模每0.3~1.2万人左右设置社区(村)中心,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

第二节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集群化壮大二产,优质化拓展三产,特色化提升一产。突出进出口导向,强化旅游和现代服务带动,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引领,以战略新兴产业为支柱,以传统产业为基础,以特色产业为补充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推动工业集中集聚,利用依托优势资源,战略性培育科技创新产业,引导现代服务业集聚融合,促进农业绿色化、服务化、多元化,加快旅游业国际化、品质化、特色化发展提升。

优化产业总体布局。形成“一核八片”产业总体布局。一核为中部现代服务核(包括老城及边合区);八片为伊宁园区先进制造业、新天煤清洁能源循环产业、苏拉宫清洁能源循环产业、高新区生产研发、道北先进制造业片区等五片工业制造及生产研发片区,城西商贸物流、南岸康养休闲和城东科教创新等三片服务业片区。

加强工业及生产研发空间保障。形成“五区八园”的工业及生产研发空间布局,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其中“五区”分别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天煤化工产业园、苏拉宫工业园区、高新区(边合区南部)和道北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研发和特色优势资源产业;“八园”分别为喀尔墩小微企业园、巴彦岱小微企业园、北山小微企业园、喀赞其民族手工业基地、南岸小微企业园、潘津镇小微企业园、托格拉克乡小微企业园和克伯克于孜乡小微企业园,发展特色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加强现代服务业空间保障。科创文旅产业形成“一核两轴、一城两带”的总体布局。“一核”为老城文化创意产业核。“两轴”分别为解放路-伊犁河路伊宁记忆文化体验轴和西环路现代创意文化轴。“一城”即以霍尔果斯职教园区和伊犁师范大学新、老校区为主体,扩展建设伊犁科教城。“两带”为伊犁河科创文旅综合产业带和皮里青河科创产业带。重点在二桥城市主中心、皮里青河城市副中心、火车站等地区布局面向区域的商务服务,形成二桥商务服务核和皮里青河、站前两个商务服务中心。依托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设置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联动区,建设面向中亚-西亚、服务伊犁河谷的商贸物流基地,形成“三园五中心”为主体的商贸物流产业总体布局。“三园”分别为伊宁国际商贸物流园、城西商贸物流园和大宗商品物流园,“五中心”分别为城东生活消费品物流中心、城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南岸物流中心、北山环境资源再利用中心(绿色物流基地)和北山危险品储运及处置中心。

第三节优化旅游发展布局

打造国际知名的人文旅游目的地、中亚向国内旅游第一站、新疆多元文化特色体验地、伊犁河谷最美花园城、全疆旅游集散次中心。

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形成“一核三带、一环五区”的全域旅游空间格局。“一核”为伊犁老城文化记忆核心。“三带”为康养休闲体验带、伊犁河风情体验带和解放路-伊犁河路文化记忆体验带。“一环”为伊犁河、皮里青河、吉尔格朗河和北岸干渠构成的绿水湿岛游憩环。“五区”分别伊犁老城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体验区、北山观光康养体验区、乡村田园休闲旅游区、南岸运动康养旅游区和现代新城休闲区。

加强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加强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国家4A级景区喀赞其民俗旅游区与六星街景区联合捆绑创建“伊犁老城”国家5A级景区;伊犁河景区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湿地公园;将巴彦岱镇阿勒玛景区创建成国家4A级景区;丝路之光旅游小镇、王蒙主题文化村等5个乡村旅游点、伊犁毛纺厂文化创意产业园、伊犁第一火电厂文化创意产业园、园艺场田园综合体创建成3A级景区。构建由一级旅游服务中心、二级旅游服务中心和旅游服务点组成的全域旅游三级服务体系。加大城际骨干交通网络建设力度。构建涵盖飞机、铁路、公路、旅游租车、专线巴士的旅游交通网络体系,设置边境游、跨境游专线,鼓励与周边城市、景区设置联运通票。提升市内接驳换乘便利性,加快自驾车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住宿、餐饮、游乐康体等配套设施建设。

第四节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为目标,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保障适度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关注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逝有所安。

健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按照“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复合用地、公益优先”的原则,在城市地区构建“市(州)级-乡镇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兼顾公平与效率、基础保障与品质提升并重的原则,在乡村地区构建“乡镇级-社区(村)级”两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建立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的教育体系,推进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构建既体现伊宁市历史文化特色,又满足现代文化生活需要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现代文化设施体系。全面提升体育设施均等化服务能力,提高体育设施赛事承办能力,满足多样化公共体育设施发展需求。构建适应伊宁市及其区域地位发展需要、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优质高效、布局合理、结构更优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涵盖“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的体系健全、运行高效、覆盖广泛、布局均等、适度普惠的现代社会福利体系。构建现代殡葬设施服务体系,推动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

构建多层次城乡社区生活圈。以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适应现代社区多样化需求,聚焦居民日常衣、食、住、行等基本公共服务,构建城市和乡村社区生活圈。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按照15分钟步行可达的空间范围,结合街道(乡镇)等基层管理需求划定15分钟生活圈。突出功能复合、职住平衡,关注服务品质改善和提升,在居住区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布局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结合社区行政边界,按照步行5分钟可达的空间范围,服务0.3~1.2万人,划定5分钟生活圈。重点满足居民基础保障性生活需求,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集中设置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以中心城区外乡镇居民为服务对象,在镇区(乡集镇)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设置乡镇级生活配套设施(需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公共服务项目,可与公园绿地结合设置。在村庄中心地段或入口集中设置村庄生活配套设施。

第五节促进用地节约集约

有序调节用地供应。精准配置土地资源,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强化优质增量有效供给。近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工贸类、文旅类、公益类、民生类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向园区、新区及重点地区倾斜。通过土地供应计划合理控制住宅等用地的供应节奏,调控土地使用供需关系,优化用地结构和标准。

鼓励用地功能复合优化。探索商业、办公、居住、公共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集约复合开发。加强各类基础设施走廊的综合设置,重点推进城市中心、片区中心及交通场站周边地区的综合开发利用。在保障土壤安全和环境品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用地功能置换使用。

优化利用地下空间。在确保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促进地下地上整体协调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民防工程、应急防灾设施,有序、适度开发公共活动功能。在确保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地面环境有影响的设施利用地下空间建设。

开发利用低空空域。统一规划、科学安排低空空域通道,用于城市应急救援、商务旅游等领域,发展工农业作业、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功能,建立多层次通用航空体系。

第七章优化中心城区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第一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

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发展方向。规划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为东拓、南进、西联、北控、中优。加大力度推动向东拓展,融合伊宁县,以克伯克于孜乡、喀尔墩乡、托格拉克乡部分地区,以及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等部分地区为主体,建设“两伊跨界合作示范区”,引领促进两伊全面一体化;向南全面有序推进南岸新区开发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风貌特色塑造,建设高品质生活服务区,培育新经济新动能,辐射带动察县加快发展;向西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依托火车站、高速公路等交通优势,扩大边合区和城西商贸物流园,与霍城、霍尔果斯联动发展;合理控制北山坡沿线开发建设,加快推动生态经济林建设,加强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推动城区中部低效用地更新改造,传承历史文化,提升老城功能品质。

优化空间结构。形成“一带、两轴、三心、七片”的空间结构。“一带”为伊犁河多功能生态带。打造集休闲、旅游、文化、生态于一体的城河辉映标志性区域。“两轴”为纵横两条城市发展轴,分别为西环路城市发展轴和沿伊宁大街-山东路-公园大街-斯大林路-新华东路-花果山路的城市发展中轴。南北向串联伊犁河南北两岸,东西向串联老城区、边合区、伊宁园区和城东片区各功能组团,共同支撑伊宁市中心城区发展骨架。“三心”为二桥主中心、老城副中心、皮里青河副中心,三大中心功能互补,协调发展。二桥主中心侧重行政、文化、商务、康养等功能,老城副中心侧重传统商业、文化等功能,皮里青河副中心侧重产业服务功能。“七片”为老城区、边合区、伊宁园区、城西片区、道北片区、城东片区及南岸新区。

加强分片引导。老城区传承文化风貌特色,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打造集商业服务、行政办公、历史文化、旅游、生态宜居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功能区。边合区逐步完善生产、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成集商务办公、商贸物流、科技研发、企业孵化、文创旅游、生活居住于一体的“产城融合”现代化城市新区。伊宁园区建设以工业、科技研发、商业金融等功能为主导的综合产业园区。城西片区依托铁路和高速公路交通优势发展商贸物流产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有利于改善民生的小微企业园。道北片区依托现状铁路和场站及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物流仓储和先进制造业,建设伊宁国际物流园和先进制造产业园。城东片区依托现有商贸市场,联合东部伊宁县一体化发展,加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市政设施配套建设,打造商业+商贸叠加影响、辐射区域的片区中心,拓展职业教育、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功能,建成以科教文创、商贸服务等功能为主导的宜居新区。南岸新区全面融入中心城区,两岸一体发展,建设以运动康养、旅游休闲、文创科技等新经济功能为主,“产城融合、弹性生长”的生态科技新城区。规划建设体育健身公园、文化公园、湿地公园等活动空间,构建宜居宜业的产城融合新区。预留服务于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文化旅游体育、商贸会展等重大事件的承载区,配套具备承办国际会议会展、高峰论坛能力的高等级服务设施。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比重,增加绿地与广场用地,加快中心城区工业布局调整,补足民生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市级商业商务中心集聚发展。

第二节优化居住空间布局

优化居住空间布局。重点改善老城居住区。结合产业用地置换,将部分工业、仓储等调整后的用地作为新的居住用地;对现有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或改善,加强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提高居住舒适度;尊重传统风貌居住区整体格局与风貌特色,延续传统文脉,逐步就地更新改善居住环境。结合城市产业空间的拓展,进一步增加边合区、城东片区、南岸新区的居住用地,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升城市新区综合吸引力。伊宁园区东部布局居住区,为产业工人、科技研发人员等提供居住空间,重点加强服务设施配套。

加强住房保障。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住房需求为导向,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协调、稳定发展。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基本实现城镇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善社区生活圈。新建地区社区生活圈服务设施应超前谋划、集约布局、联合建设、高标准配套。老城社区生活圈宜补急补差、存量利用,社区生活圈服务设施可集中与分散兼顾,通过制度政策优化,采取功能复合、地下空间利用、共建共享等建设模式,功能分散布局,发展“一店一早”,补齐“一菜一修”、服务“一老一小”,加强社区级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互嵌式居住引导。优化居住空间互嵌模式,完善全面均衡的高等级公共服务和均等高效的基层公共服务,合理组织公共活动与交往空间,支撑互嵌式社区和互嵌式村镇建设,提升各民族居民的社区融入感,促进各民族融合。

第三节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完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提高公共服务用地规模,提高中心能级,提升服务品质,规划引导公共服务用地在二桥主中心、老城副中心、皮里青河副中心和多处居住区中心集中布局,形成“一主两副多点”的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市级文化体育设施在老城主中心、二桥副中心、皮里青河副中心集中布局。体育公园主要结合公园绿地、郊野绿地等布局。普通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等设施主要在城东片区集中布局。综合医院、市级以上社会福利设施在老城区、边合区、城东片区、伊宁园区和南岸新区五个片区内统筹布局。社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居住区均衡布局。

第四节加强绿地与开敞空间建设

构建蓝绿开敞空间体系。构建“一带、六脉、多园、多渠系”的城市蓝绿开敞空间体系。“一带”为伊犁河多功能生态带。“六脉”为皮里青河、吉尔格朗河、北岸干渠、人民渠、界梁子河、南台子沟等主要河流渠系构成的六条水脉及其滨水绿带。“多园”为主要城市公园生态空间节点。“多渠系”为城市内部网状渠系。

加强公园绿地建设。构建城市绿色网络廊道,串联各级绿地。形成网络化水道系统,结合水系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划分为城市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和街头绿地三个层级。利用伊犁河、皮里青河滨水绿地景观资源,打造带状滨水城市级公园。居住区公园均衡布局于各居住区内,尽量结合居住区中心布置。街头绿地采取见缝插绿的方式,重点加强街头绿地规模与数量。

加强防护绿地管控。在干渠两侧,高压走廊以及沿铁路线、高速公路、218国道、省道313线等城市主要交通性道路两侧布置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地。工业、仓储用地隔离防护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卫生或安全防护距离中的防护绿地最小范围管控。

加强区域生态绿地保护。滨水生态绿地应保持水系的连续完整性,保持水系沿岸的自然开敞空间状态和水域生态连续性,恢复河流生态系统。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西郊公园)和吉尔格朗河郊野公园(东郊公园)通过集中生态区建设,强化城市生态地标,为居民提供游乐和生态于一体的郊野活动场所。城市外围生态区建设包括城市外围农田、山林地等保护控制地区,以农田林网的方式建设。鼓励区域生态绿地在生态保护前提下,复合体育、休闲、游憩、商业等功能设施。

第五节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增加公共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造城市功能提质引领区、治理水平提升标杆区、文化活力焕发先进区、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品质生活营造典范区。

加强城市综合整治。以老城区为重点,对城市中布局散乱、设施落后、利用粗放、不具保护价值的存量低效用地实施改造和盘活。坚持民生导向,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拆除违建搭建,鼓励用地复合利用和兼容配置,维护养护房屋,开展公共空间微更新,美化绿化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推动旧厂区类用地转型。以边合区、老城区工业企业改造为重点,有序推动低、小、散企业搬迁关停,重点骨干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兼顾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新兴产业发展以及社会稳定,实现工业布局调整优化、产业转型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

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类改造。以改善民生、保护生态、体现特色为原则,将集中存在规划无序、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薄弱、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棚户区、城中村纳入到棚户区改造计划中,根据城市空间功能布局,有序推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加强老旧小区类改造整治。对于建成时期较长但建筑质量尚好,总体品质有待改善的小区,可采用改建加建的方式,进行小区环境、配套的优化;对于建成时期不长、风貌质量近期可满足居民需求的小区,可采用维修整治的方式进行更新优化。加快“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更新,重点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促进历史文化类用地改造提升。加强历史文化类空间的保护与再利用。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加强文物本体和相关环境的整体保护。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加强未建设闲置类存量用地管理。根据闲置用地规模、产权主体、原用地功能、改造功能等特征,多维度进行评判,区分不同情况,通过收购储备、实施流转、协议置换、转型升级、增容技改、司法拍卖等途径,盘活闲置用地。

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与复合开发。引导商业、办公、居住、公共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集约复合开发,加强各类基础设施走廊的综合设置,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加强高架铁路、高架公路(道路)下空间复合利用。

第八章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塑造彰显特色风貌魅力

第一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按照全面保护、整体保护和积极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护和延续历史城区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内涵和价值,使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相得益彰。

加强市域山水环境的保护。保护山体完整性,控制开山采石,对已破坏的山体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划定河道蓝线保护人民渠、伊犁河、皮里青河等人工和自然河流。

加强历史城区的保护。历史城区包括宁远城历史城区、熙春城历史城区和惠宁城历史城区。保护历史水系和山水环境,保持现状畅通水渠的名称、走向、宽度,疏通堵塞渠,恢复历史水系渠网,加强水渠与水源、各水系之间的联系,保护和恢复花果山的山形,增加山体绿化,建设金顶寺遗址公园。保护宁远城、熙春城、惠宁城多城格局及各城池格局,重点保护古城等重要历史时期的都城遗迹。沿宁远城原城墙轮廓建设环城绿带,严格控制宁远城原城墙范围内的建筑高度,形成总体和谐的城市风貌。在熙春城原城廓范围内建设遗址公园。保护历史街巷,延续传统街道景观和古城内外的道路格局。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划定并保护六星街、前进街、阿依墩街、伊犁街共4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保护历史风貌的完整性,保护街区的空间环境;维持社会生活的延续性,继承文化传统,改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持街区活力。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保持历史街巷的名称和走向,保护水渠、水系,各类建设活动应保证核心保护范围的安全,不得影响核心保护范围的历史风貌,不得造成噪声、废气等环境污染。

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并加强文物本体和相关环境的整体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要求和管理责任,严禁任何破坏文物的行为,逐步整治建设控制地带内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历史环境品质。加强对濒危文物古迹的抢修。

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持续挖掘近代、现代和当代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定期公布历史建筑名录,建立长效机制。保护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设置保护标志,建立保护档案。鼓励在历史建筑内开展传统手工艺制作等非物质文化表演和传承活动。鼓励历史建筑采取多种方式对公众开放。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继承和延续各民族的特色饮食、手工艺、服饰、节庆等传统文化精华。突出各乡镇民俗风情和地方文化的保护、延续。建设伊宁市民俗博物馆,加强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的保护和展示。

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保护分布在市域的古树名木。进一步普查进行命名挂牌保护。严禁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尊重工业遗产的原有格局、结构和特色,在保护的前提下通过功能转换,进行适应性再利用,促进实现工业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应保留能够记录和解释原始生产功能的区域,用于展示和解说曾经的生产过程,实现旧工业技术的传承。可重点用于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文化创意及旅游服务建设,既体现工业遗产特色,又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展示。沿解放路形成多城格局的历史文化展示轴,加强宁远城、熙春城、惠宁城与其他历史资源的联合展示。沿伊犁河建设特色风貌带,展示河流、湿地、雪山、森林、田园等地理环境,体现游牧和农耕文化。建设民俗文化旅游片区,展示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和历史遗存。建设火龙洞自然文化旅游片区,展示人们利用科古琴山丰富矿产的悠久历史。

第二节塑造彰显特色风貌魅力

总体风貌特色定位为“秀美山水小江南、彩色伊宁诗意府”。采取“山水入城、绿色客厅、修造并举、承旧鼎新、强心连路”的策略塑造中心城区特色风貌。沿伊犁河谷两岸,布局开放性、公共性城市功能空间,引水入城、引绿入城,注重河谷沿线高度控制和天际线塑造,绘就一幅“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中国式现代化山水城市画卷。

加强全域风貌分区引导。规划形成“北部山林田园、中部河谷都市、南部江南水乡”的总体空间风貌。

河谷都市风貌区塑造高品质的多元化城市空间,包括历史风貌分区、老城风貌分区、城市中心风貌分区、产业风貌分区和现代风貌分区。

历史风貌区包括宁远城、熙春城和惠宁城三个历史城区。宁远城历史城区延续城内格网、城外自由式肌理,保护和传承院落式街巷肌理,清理疏浚街巷水系,改善街巷绿化环境,展示传统街巷格局风貌。熙春城历史城区通过设置标识物等措施,展示古城池的位置和城址轮廓,塑造保留古城格局记忆的遗址文化公园。惠宁城历史城区明确展示古城池边界,建立惠宁城遗址公园,延续古城格局记忆。

老城风貌区为宁远路-西环路-南环路-花果山路围合区域。维持现有格网状道路和围合式建筑空间格局,塑造与老城风貌相协调的建筑风格。

城市中心风貌区包括二桥主中心和皮里青河副中心。二桥主中心着重塑造城市礼仪中心风貌,建筑宜简洁大气富有特色。皮里青河副中心着重塑造城市活力中心风貌。突出时代精神,建筑风格宜现代大气,塑造年轻活力的特色滨水商业空间。

产业风貌分区包括伊宁园区、城西片区、道北片区和城东片区的工业区。重点塑造简约大气的空间形象,总体空间肌理应方正、均质,建筑风格应现代简洁。

现代风貌区为中心城区现代生活区域,包括历史风貌区、老城风貌区、城市中心风貌区、产业风貌区以外的中心城区。重点塑造既充满现代气息又具有烟火气的宜居城市空间。

山林田园风貌区包括北山坡及市域东北部的农业区。北山坡在强化生态修复与水源保护的前提下,推进生态公益林地培育,进一步突出绿水青山的环境特色。农业区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塑造富有特色的精致乡村景致。

江南水乡风貌区包括南岸新区城市建设区和农业区。南岸新区城市建设区伊水大道以北地区强化轴线和界面打造,打造具有魅力和识别性的新区空间;伊水大道以南地区增加亲水活动空间,引导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沿路形成连续景观界面,形成具有人气的生活型街道;三桥以西区域和绰霍尔河以南区域突出“亲善近水”的点状灵活布局特色,打造“漂浮的城市”趣味景观意境。农业区重点保护渠系,推进渠系清淤和渠岸美化,保护水乡基底、彰显水乡特质。

加强中心城区整体形态控制与引导。按照“保护优先、兼顾开发效益,控制总量、营造宜居环境,统一规划、引导有序发展”的管控要求,进行强度控制,加强城市天际线引导、城市眺望系统和视线廊道控制,以及城市色彩引导,总体上呈现自东向西由低到高再到低、自北向南相对均质的空间形态。

形成“三河两渠多湿地、四轴三心一古城”的城市特色空间结构。“三河两渠多湿地”为伊宁市生态特色的集中载体。包括伊犁河、皮里青河、吉尔格朗河、北岸干渠、人民渠,多湿地为伊犁河湿地、一二桥湿地、吉尔格朗河湿地、后滩-巴依库湿地等。“四轴三心一古城”为伊宁市人文特色的集中载体。四轴为解放路-伊犁河路城市记忆轴、伊宁大街-山东路-公园大街-斯大林路-新华路-花果山路活力中轴、西环路活力轴和南岸活力轴。三心为二桥主中心、老城副中心和皮里青河副中心三个城市活力中心。一古城为包括宁远城、熙春城、惠宁城三个历史城区在内的伊宁古城。

加强空间特色要素控制。加强历史型和现代型两类标志物,生态、文化和现代活力三类景观节点,历史文化和公共活动两类重要轴线,以及历史文化、现代活力和滨水生态三类城市主要景观道路的建设控制,控制建筑风貌、高度及界面,强化景观层次,设计景观小品、街道家具,建成富有活力的居民重要公共活动空间和富有魅力的城市对外展示形象窗口。

加强重点特色地区塑造。分为生态空间保护地区、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和公共活动重点地区三类。应组织深化设计,重点保护、彰显特色。

第九章强化空间统筹,增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构筑以公铁空通道为主骨架,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各类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实现“区域一体、系统衔接、生态持续”的总体发展目标,打造伊宁-霍尔果斯口岸型国际枢纽,发挥中国与中亚和欧洲贸易的陆路桥头堡作用。城市交通以高水平建设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导向,努力建设成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加强“安全、高效、绿色、舒适”的交通系统供给与服务。

加强对外交通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和一般干线公路建设,形成“一环形加五”" class="remindInfo" title="环形五" readonly="readonly">”格局,提升综合辐射能力。一环由G3016(清水河-伊宁高速)-G3035(伊宁-新源高速)-G218南移组成。五放射包括G218线伊宁市过境公路、S313线-S237线伊犁河二桥-加尕斯台乡、G218线(2778线)清水河-伊宁、S220线伊宁市-巴依托海、伊宁县-伊宁市-霍城县北山资源路。加强市域各板块及与周边县市之间的交通联系。规划一般干线公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规划旅游公路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县、乡、村公路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规划对精伊霍铁路实施扩能改造,与乌伊霍、伊库、伊阿3条干线铁路,以及伊宁站,在市域内形成“两横、一站”铁路格局。伊宁机场现状飞行区等级为4C,近期规划伊宁机场为国际口岸机场,进一步开通国际航线。按照航空口岸机场、疆内枢纽机场的定位,适时推进伊宁机场迁建。利用伊犁河的水域资源,开辟水运航道。

完善道路系统。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系统。构建由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快速路组成的高快速道路网络。中心城区道路网基本采用方格网形式,新城区为方格网形式,老城区仍为环加放射形式。提高老城区支路密度,畅通路网微循环。

提升公共交通。积极构建以“以中运量交通为骨架、城市常规公交为主体、城乡公交为延伸、镇村公交为补充、公共自行车和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层级清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公交网络。完善公交专用道系统,整合提升常规公交线网服务水平。增加公交支线,提供短距离公交出行需求服务,发展夜间公交、旅游观光公交等。

加强客货运枢纽建设。加强集疏运通道控制和建设,依托火车站、物流园区,建设形成物流集聚区、货物流通中心构成的物流枢纽。依托火车站、客运站、市级活动中心,布局建设客运枢纽。

发展绿色共享交通。围绕15分钟生活圈、公交站点最后一公里接驳,打造可步行、可骑行、可共享、可转换、宜生活的便利步行、自行车交通网络体系;建立可到达、可转换、可游赏、可体验、可休憩的休闲健身绿道网络体系。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高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水平。引导共享巴士、共享单车、网约车、共享汽车等新交通模式有序发展。

加强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坚持“配建为主,公共为辅助,路边为补充”的总体原则,实施差别化的停车供应及收费管理策略,加强停车换乘系统建设。分类有序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第二节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供水工程建设。构建城乡一体、覆盖全域的供水体系,实现城乡“同网、同质”供水,加强水资源保护,保障城乡供水安全,节约用水,完善突发性事故应急机制。以伊犁河及皮里青河科克塔斯水库作为城市水源。新建铁厂沟水库,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防洪。预留充足水厂用地空间,完善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充分利用现状供水管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同时满足消防用水需求。推进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取消乡镇地下水厂,由地表水厂统一供水,保障水量水质。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全面落实“节水型城市”各项措施。。

加强污水工程建设。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污水处理体系,提高城乡污水处理标准和水平。提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完善城市排水体制,建成区采用不完全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整治修复城市渠系;新建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伊犁河北岸未来发展产生的新增污水引入第三污水厂处理,建立北岸三座污水处理厂并网联调系统。工业园区统筹入园企业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厂。潘津镇和托格拉克乡污水大部分汇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其他农村地区污水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方式,人口聚集度较高的村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作为再生水水源。

加强雨水工程建设。畅通城乡水系,完善雨水排水防涝系统,建成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雨水排水防涝体系。加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疏通水系沟渠,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完善排水设施体系,新建城市应急调蓄及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雨水初期排放中的污染物,提升水环境质量。

加强供电工程建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建立智能坚强高压电网,提高城乡供电安全保障能力。形成明确的供电分区,完整覆盖全市,各分区之间不重叠,下级电网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络。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推进智能化应用,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运行水平,确保城乡供电安全可靠。加强重大电力廊道的控制与保护,保障电力运行的安全韧性。高压架空线采用同杆多回架空方式。增强乡村供电保障能力,加强线路联络,降低供电半径。

加强通信工程建设。建设先进完备的城市信息化体系,形成良好的信息化环境。促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确保5G网络发展与网络安全同步推进。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加强交通、能源、水利、邮政物流、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升级。

加强燃气工程建设。构建输配系统安全、经济的燃气系统。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补充的多气源格局,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强天然气设施的建设,提高城乡供气可靠性。保留现状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及煤制气燃气高压管线。

加强环卫工程建设。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对垃圾进行处理,从源头减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再生循环利用,并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提升城乡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加强供热工程规划建设。坚持以清洁能源供热为主导,稳步推进“电气化伊宁”建设,调整供热结构,建立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城乡供热体系。因地制宜选择方式多样的清洁供暖模式,中心城区采用“大型燃煤锅炉+工业园区余热”集中供暖,乡镇集中建设区有条件区采用大型燃煤锅炉集中供暖,其他采用电采暖方式取暖,农村应推广普及电力、太阳能等清洁取暖方式。

加强能源保障。降低煤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增加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统筹电源布局,增强电力输送和区域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完善重大油气管道布局,拓展天然气气源,建设区域天然气一张网。推广热电联产技术,构筑区域供热体系。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强化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推广综合储能设施建设。

第三节提升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针对地震、火灾、洪涝、疫病、生命线系统事故、建设项目及公共场所事故等主要灾害,深化城市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应急体系,提升城市应急救灾水平。

优化城市防灾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城市开敞空间系统的规划建设,形成全面覆盖、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综合防灾空间结构体系。利用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停车场和各类绿地,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及中长期避难场所。以城市快速路作为一级防灾干道,城市主干路网作为二级防灾干道,建设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道路系统。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抗震防灾体系建设,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g。构建水陆空相结合的城乡立体消防救援体系。加强消防用地控制和消防站建设,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及高速公路等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采取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手段,构筑安全可靠的城市防洪体系,减少洪水灾害,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防建设水平,加强人防设施规划建设,人员掩蔽工程数量满足常住人口掩蔽需求,民用建筑按照相关规定配建地下人防设施。

健全城市应急救灾体系。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坚持快速、科学、有效救援,完善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完善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建设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设施、广播通信系统、应急交通系统、应急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保障生命线设施在紧急状态下良好运行。建立和完善城镇除雪铲冰管理体制,多部门协同配合,构成完整的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危化品管控,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运输,引导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集中布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和管理体系。

第十章加强实施保障,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

落实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领导,伊宁市党委和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盘棋”思想,高质量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议或审定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及规划的调整;审定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和重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议或审定国土空间规划的地方性技术标准和规定;协调国土空间规划与各行业各部门规划之间的关系。

坚持兵地融合发展。建立兵地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兵地发展需求,健全兵地协同机制,加强与兵团的协调衔接,促进兵地产业空间协同布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保证兵地“一张蓝图干到底”,促进实现空间一体化协同。

第二节健全配套政策

建立监督问责机制。构建“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加强规划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逐步健全规划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制度,强化对规划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对违反规划和落实规划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完善管理协调机制。坚持互利合作的原则,建立区域协调机制,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民间机构和学术团体等各方作用,统筹协调伊宁市与周边地区的发展。

第三节强化规划传导

建立“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建立“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两级”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构成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三类”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加强向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落实伊宁市级规划的战略目标、主导用途分区、控制内容、划准三线控制边界。

加强向详细规划传导。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分编制单元,明确各编制单元的发展目标、主导属性、发展规模、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高度、强度、风貌等控制内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发展区、生态控制区,明确发展目标、主导功能、兼容功能、开发强度等管控内容。

加强向专项规划传导。可持续生态系统传导落实各类资源要素的保护目标、控制指标和空间布局等内容。地域文化特色系统传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目标、控制指标、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城市紫线、风貌、色彩、高度、重点管控区等内容。城乡一体发展系统传导落实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发展方向、发展规模、空间布局等内容。承载力支撑系统传导落实各类支撑性规划的发展目标、控制标准、控制内容、控制指标和设施布局等内容。

第四节加强用途管制

构建“底线约束”的空间管控机制。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纳入各级法定规划,作为空间管控的底线,维护国土空间规划刚性内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三线”内外差异化的管控政策和利益平衡机制,实现对不同空间策略地区的分类发展引导。各类城市建设行为、各层次规划及项目审批,应落实城市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红线的管控要求。

建立“弹性应对”机制。在发展条件优越且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的地区,规划布局一定量的战略预留区,为城市空间未来拓展建设,预留储备空间。规划适度安排留白用地,为不确定性需求,预留可调适的建设空间保障。

第五节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年度体检、五年评估机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自评估、第三方评估、体检评估组织单位综合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和评估规划目标实现程度和效能,不断发现城市发展建设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将体检评估结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和向社会公布。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五年对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实现与规划实施绩效、空间集中集约程度、城市发展质量等相挂钩。每五年滚动编制国土空间近期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布局动态调整方案,并指导年度项目储备计划的编制。

合理管控建设用地指标投放。严格落实自治区下发的开发建设指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做好城市建设用地的管控。将新增建设用地与用地绩效相挂钩、与存量挖潜相挂钩、与规模减量相挂钩的“三挂钩”机制,确定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减量建设用地的行动计划,促进内涵发展,提高建设用地质量。

关联稿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