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 | 384536000/2024-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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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国土空间规划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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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以《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等法规文件为依据,服从伊宁市发展战略要求,适应伊宁市城市发展建设,有效组织指导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总体防空能力,需编制本次专项规划。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0-2035年。
其中,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市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为671.97平方千米(伊宁市市域行政辖区面积693.09平方千米,包括兵团21.12平方千米,进行一体化统筹考虑)。
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中心城区由“老城区、边合区、伊宁园区、城西片区、道北片区、城东片区和南岸新区”7个功能片区构成,总面积为249.51平方千米。
四、人防规划
本次人防规划依照《伊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上位规划依据,通过对上版人防规划的实施成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现状人防状况的分析提出新一版人防的规划要求、防空布局、人防工程的需求预测以及各防护区规划人防工程总量的要求,使整个人防专项规划达到更合理的实施效果,科学指导伊宁市今后人民防空各类工程设施的建设,构建“种类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平战(灾)结合”的人防工程体系,增强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推动人防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全面融合发展,促进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
人防工程类型分为人防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至2035年末,人防工程总量为180.76万平方米。
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2日。欢迎各界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反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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