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2d8086000/2023-00005
公开目录 职能机构 文号
日期 2024-03-06 18:03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伊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名称:伊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8359550

办公地址:新华西路665号

一、机构简介

伊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是伊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伊宁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局机关内设机构有综合办、业务科;所属事业单位有6个,其中全额经费事业单位有5个,股级自收自支经费事业单位有1个。

二、主要职能:

伊宁市林草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林业和草原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林草资源保护及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国储林项目建设、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成区外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等工作。

、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办。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工作,承担党群、纪检监察,信息、保密、信访、财务等工作。承担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林草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宣传工作。

(二)业务科。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建设、资源保护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权限内林木采伐、林地使用、木材运输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

局属6个事业单位及职责:

)林业技术推广站

1)负责全林业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2)承担林业生产、植树造林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退耕还林的实施、宣传与管理验收工作;

4)对基层林业工作站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以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

5)组织拟定全林业科技发展规划。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1)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

2)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

3)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封锁、扑灭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措施,依法实施责令限期除治林业有害生物,对违反防治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林业及其产品检疫工作,按规定办理林业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手续,查处办理林业检疫案件。

)草原工作站

1)贯彻执行关于草原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草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加以实施,负责国家向草原工作投资、立项工作

2)推广草原新技术、新经验、新成果,把草原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3)通过鼓励、引导、督促、服务等各种方式,抓好人工种草、饲草料加工、饲草料基地等建设,努力提高草地生产能力;

4)进行草原鼠、虫害及草原毒害草监测预报,及时防治草原生物灾害,并对防治效果及时进行检查验收;

5)采取各种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各种草地改良工作;

6)对农牧民和草原工作者进行科技培训,努力提高生产者和专业工作者科学技术水平。

7)开展草原科学研究,为草原的建设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草原资源勘测,编制全草原开发利用的规划、计划;

)草原监测预警中心

1)负责宣传、检查、监督实施《草原法》和《新疆实施〈草原法〉办法》的具体工作,检查处理违反《草原法》和《新疆实施〈草原法〉办法》的行为;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依据法律确定各类草场的载畜量和管理利用制度,对草原的利用进行监督,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遏制草原退化。做好草原划区轮牧和季节性转场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和草原使用者和经营者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牧户的资金补助奖励的核定工作

3)权限内做好采土、采砂、采石、开办旅游等经营性活动的审核工作,做好征用、临时占用草原的许可审核和牧民的经济补偿工作;

4)依法登记、核发草原使用证,做好草原权属变更和草原流转工作;

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做好防火物质储备库、防火隔离带等草原防火设施的建设工作;

6)做好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核工作;

7)做好采集、出售、收购草原野生植物的监督检查工作。

8)依据《草原防火条例》,进行草原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草原火情隐患监测预报和防火灭火及汇报工作;

伊宁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站

1)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具体保护和管理办法,依法协调、查处违反湿地保护法规的案件。

2)宣传和贯彻有关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

3)组织编制、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实施湿地功能建设;

4)负责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和建档等工作;

5)负责湿地公园内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

(六)城乡绿化服务中心

1)组织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国土绿化的其他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单位部门绿化创建等绿色文明建设活动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工作;

3)负责“花园式”单位初审上报;

4)指导和检查全民义务植树、单位部门绿化等工作;

5)组织开展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6)掌握各部门(系统)绿化动态、信息,汇总统计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的各项成果;

7)负责向绿化委员会报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进展情况。

四、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待定)负责林业和草原局全盘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是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党组副书记、局长阿布力米提·亚尔买买提电话:0999-8359465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分管草原工作、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慧,电话:0999-8359366分管党建办、纪检室、林长制办公室、访惠聚工作、城乡绿化服务中心等工作,分管林检局工作。

党组成员陈志华,电话:0999-8359465负责综合办(行政办)、财务科、人事、宣传、法治建设、政务公开、工会等工作,分管林管站、项目办、野保办等工作。

林业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彭军,电话:0999-8336417负责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另负责项目办、野生动物保护办。具体负责新建续建项目对接、林果业提质增效、林业发展规划、种苗站等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局局长刘兵,电话:0999-8359124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工作,另负责伊宁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站、林政资源管理、林政案件等工作。

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马木提江·肉扎洪,电话:0999-8336417负责林业技术推广站、公益林管护站、乡村振兴等工作。另负责生态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营造林、北山绿化、村庄绿化等工作。

草原监测预警中心主任(待定)负责草原草原监测预警中心工作,另负责草原监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应急)、重大风险化解、草原违法案件、草原征占手续、草原项目实施等工作。

草原工作站站长胡建新,电话:0999-8359471负责治蝗办、草原站工作,主抓草原管理、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项目实施等工作。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站站长高海文,电话:0999-8359124下派艾兰木巴格街道天山社区第一书记、“访惠聚”驻社区工作队队长。

五、联系方式

1、伊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0999-8359550

2、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马慧办公电话:0999-835936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3、护林防火(负责人:暂缺公电话:0999-835947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4、林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马木提江.肉扎洪办公电话:0999-833641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负责人:刘兵办公电话:0999-835912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6、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负责人:彭军办公电话:0999-833641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7、草原工作站(负责人:胡建新办公电话:0999-835947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8、草原监测预警中心(负责人:待定办公电话:0999-835955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9伊宁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站(负责人:高海文办公电话:0999-835912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10、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镇冬宁办公电话:0999-8358534

关联稿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