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e9a742000/2023-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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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 | 文号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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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浏览量 | 次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吉尔格朗河(0+000-3+400)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20】15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0.03%、地方自筹49.97%,项目法人代表为梁冲 ,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市托格拉克乡和喀尔墩乡
2.项目规模:本工程修建防洪堤5.182km,配套建筑物引水口2座。本次治理段的防洪工程等级为IV等,洪水标准1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日)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 |
A6540003917002273001001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吉尔格朗河(0+000-3+400)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 |
266 |
1807 |
修建防洪堤5.182km,配套建筑物引水口2座。 |
A6540003917002273001002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吉尔格朗河(0+000-3+400)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监理) |
266 |
27.31 |
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凡有意参加监理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疆外企业为一级)及以上,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务必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XJTF)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Login,并在开标当天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xjyl.gov.cn/BidOpening_ZS/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完成签到并等候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 27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
邮 编:835000
联 系 人:克热木·夏木西丁
电 话:189993707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融合大厦B座1127室
邮 编:835000
联 系 人:熊 娟
电 话:0999-8097978 18699923515
八、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0999-803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