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司法局 | 索引号 | 6f0644421/2022-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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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工作目录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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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南岸新区、边合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园艺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伊宁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对伊宁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中,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1件,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81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8件。伊宁市人民政府十八届二零二二年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对清理的结果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公布。现按要求将三个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列为废止失效的文件不再执行。
伊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