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司法局 索引号 6f0644421/2023-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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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2-24 11:02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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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伊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要求,不断推进法治伊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学习宣传,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按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并将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伊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审查机构、审查要求、审查方式、审查责任及保障措施,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8次,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等法制审查类项目70余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三是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不断优化窗口设置,让“往返跑”变“单程跑”。审批服务事项一站式集中办理、只进一扇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法律咨询、企业登记注册等事项,已进驻审批服务事项680项,其中行政审批530项,公共服务142项,即办事项181项,“最多跑一次”事项407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加强对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印发了《伊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233份,其中现行有效75份,拟修订93份,废止65份。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制定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人大和州政府备案。三是进一步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制定《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照梳理动态调整做好伊宁市各部门权责清单制定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各部门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对29个单位4088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审核,对上级各职能部门取消、下放或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审核,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重点对生态环境、国有企业管理、农村土地、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二是法制审核规范化。各行政执法单位均设立了法制审核机构,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提升了行政决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梳理执法下放事项203项,促进执法重心下移前推。二是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全面清理、审查、确认了行政执法主体,审核行政执法领域56个,对申报的845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审核,清理退休等行政执法人员47人,发放行政执法证493个。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实地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时时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监管常态化。

(六)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一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设立了5个个人专职调解室,重点打造完成了六星街等28个品牌村(社区)建设。2022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48起,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面对面咨询成效明显,共接待热线电话4039多人次。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伊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伊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整合了行政复议职责和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成立由专职律师、法学教授、公职律师等组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2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直接纠错率为14%。三是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修订了《伊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11种情形,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绩效考核。2022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审计监督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完成审计项目44项,审计单位68个,提出审计建议135条,三是加强协作管理。市纪委监委以5个纪检监察室为主体,采取“委领导+机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纪(工)委”协作运转方式,将22个乡镇(街道)和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5个协作片区,大力推行“联片、联动、联督、联办、联审”的协作管理模式,不断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召开协作区例会7次,剖析疑难案件4件,解决问题22条。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未能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三是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行政复议专业力量不足、大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明显;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到位,出庭应诉率不够高;五是各部门各单位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亟待加强。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着力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契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规划纲要及自治区实施方案。

二是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依法决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推动实施“政府服务清单工程”。提高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依法依规审查证明事项清单,梳理出州、市已取消保留清单事项,全力推进“减证便民”,增强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加快构建和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五是加强法治力量建设,着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支撑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设置,加快补齐法治人才短板,发挥好法治专门力量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与激励机制,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六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机制,充分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加强组织与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提升。

七是强化法治督察。严格落实中纪委、依法治国办《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切实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的机制,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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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