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司法局 索引号 34b304000/2024-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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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02 15:03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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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伊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自治州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活动。突出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建立四套班子成员定期学法讲法制度,带动全市上下主动学法用法。今年以来,市委组织常委会、中心组学法16场次先后召开依法治市、述法等会议9次,组织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分解、司法所建设等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法8,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纳入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党政干部集中学法考法1.6万余人次,干部培训78批次3.4余人次。强化关键少数工作职责。制定《伊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将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和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强化法治督察工作。于720日至21日顺利完成自治州法治督察迎检工作。于82125日牵头组织4个督察组对全市乡镇(街道)、市直部门进行了全覆盖法治督察,于925日至28日开展法治督察回头看,以督察促整改提升,并将自治区、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的共性及个性问题进行细化梳理,督促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通过统筹协调推进,严格责任落实,跟踪整改问效,为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创了良好局面。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要求,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办结制,政务服务中心进驻行政审批530项,公共服务142项,即办事项181项,最多跑一次事项407项,高效运行综合性业务办理窗口和24小时自助服务区,最大限度提高行政审批办理能力和效率。二是以信息化推动监管的规范化。在政府门户网站发改委政务公开栏开通了综合执法专栏,加强了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本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注重每月执法活动动态向社会公开公示。截至10月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条,依法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5件。三是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根据伊犁州信用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直七类行政管理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重点整治错报、迟报、漏报、瞒报问题。今年以来,市直共计报送七类行政管理信用信息数据量为102188条,其中行政许可21558条、行政处罚1271条、五类(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信用信息79359条,数据准确率99.9%、入库率99.9%、及时率85.71%。实现全部互通,企业法人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已基本归集到位。

)持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农村宅基地改革、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等2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伊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共梳理出历年来行政规范性文件156件,经报自治州审核确认现行有效41件,废止18件、宣布失效33件,拟修订11件。二是依法动态调整部门权责事项。对市政务服务中心梳理的《伊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涉及的221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规范性审查,动态对商工局、公安局、卫健委、发改委和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申请权责事项动态调整进行审查。依法对部门工作易出现交叉的事项进行归属界定,对3个部门在行政许可及监管执法存在不认领或职责事项不清的进行界定划分,确保权责清晰。根据自治区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对30个部门梳理认领权责事项3768项,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建立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违法占地面涉嫌选择执法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出意见建议4条。

(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市直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继续做好“5+2”机制运行,探索执法力量常驻基层和报到制度,推动市直部门人员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强化乡镇(街道)在执法中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新政办发〔202331)文件精神,对乡镇(街道)32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赋权,合理划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权限,从源头上防止管理权限与处罚权限简单割裂划分,出现管理真空、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成立联席会并及时召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系会,统筹安排抽查工作。针对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软件使用等问题,积极协调配合开展业务指导,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整体提升各单位业务能力,有效的促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开展。三是以信息化促进执法的现代化。发改委编制本部门两库一单即《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借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监管平台公示并下发2023年度粮食库存、夏粮收购、秋粮收购联合抽查工作任务,对5家粮食企业分别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行政执法管理精细化、工作制度化、流程规范化、信息公开化。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实地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时时监督。二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逐利执法5个方面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问题58条,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推进柔性执法。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体现执法温度。加强行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升及监督审核工作。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线下集中培训3场次,培训课时达48小时。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申报审核工作,对24个执法单位787人拟申请执法证件人员进行身份审核,符合条件336人。并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证考试。

(六)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一是全面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督促合理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通过配备法制审核人员、聘请专职律师,强化对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环节监督,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督促各执法单位科学合理细化、量化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贯彻落实。三是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制定《伊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加快推进涉营商环境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4个方面制定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11条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有效防止轻案重罚、重案轻罚、同案不同罚等问题。

(七)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整伊宁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原有的7人调整至11人,由执业律师行业、公职律师和法学教授组成,发挥好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智囊团作用,召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3次、集中审议疑难复杂案件24件。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今年以来,收到复议案件9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有政府信息公开13件、治安处罚31件、交通管理3件、工伤认定3件、自然资源5件、城市管理2件、市场监督管理11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2022年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0件,出庭应诉率66.6%,败诉率55%2023截止11行政诉讼案件2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率达100%,败诉率33.3%涉及非法占地、工伤认定、行政协议、行政征收,行政登记、行政征用、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度明显提升。

(八)持续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是整合资源力量,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及筹备组)、村(社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引入14台智能法律服务终端机、1台律兜智能法律服务机和5部智能法律服务电话,为群众提供公证业务在线咨询解答、在线服务、预约办理等服务。二是拓展深化服务,用好法律顾问。制定《伊宁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实施方案》,全市108名律师、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182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扎实做好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实行法律顾问定期坐班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涉访、涉诉人员走依法维权途径,化解矛盾,筑牢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80人次,接听来电200人次。三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坚持应援尽援。结合普法宣传开展基层巡回法律援助宣传,发放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小扇子、小册子、小袋子等,让群众快乐轻松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今年以来,共印制宣传册6000余份;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工作。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3件,挽回经济损失370万元,发放补贴13.8万元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将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重点内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护薪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受理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16名受援人,结案6件,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受理司法部农民工欠薪求救绿色通道问题反馈转办4件,提供法律咨询,转办件全部办结,问题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基层法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供给还需加强,部分基层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还不健全,甚至被挤占挪用,个别村级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还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未能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一些执法部门执法流程不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行政复议专业力量不足、大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明显六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示范标杆引领发挥不够,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坚持全面依法履职,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切实将政府活动全部纳入法治轨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是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司法行政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工作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

六是深入贯彻执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伊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自觉维护市委权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纪委监委监督。

七是强化法治督察。严格落实中纪委、依法治国办《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切实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的机制,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八是创新法治体检的项目。发挥律师的特长和实践优势,通过设置不同的体检专项,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更有针对性、更高效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伊宁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加强法治力量建设着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支撑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设置,加快补齐法治人才短板,发挥好法治专门力量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与激励机制,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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