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34b304000/2026-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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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9-18 11:09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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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的规定,伊宁市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2026年3月31日前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伊宁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目录》(伊市政办规〔2021〕1号)等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件政策性文件决定予以废止,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且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伊宁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