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e9a742000/2025-0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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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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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接受社会监督,现对2025年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奖励政策及其申报指南、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补助对象
1.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承接各乡镇动物防疫服务的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防疫人员。
2.“先打后补”补助: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先打后补”补助的猪、牛、羊、禽养殖场户。
二、补助标准
1.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根据在无纸化防疫系统中2025年全市以村为单位强制免疫牲畜的工作量计算,防疫服务按照0.5元/羊、次的标准。
2.“先打后补”补助:补助标准以今年伊犁州动物疾控中心生物制品政府采购标准为准。
三、申报指南
1.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伊宁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对全市已免疫牲畜按照存栏量的0.5%-1%的比例,通过“村级防疫员全覆盖”实施抽样检测免疫抗体效价,按照检测结果考核每位村级防疫员,免疫效价达到国家标准的村级防疫员发放动物防疫补助。
2.“先打后补”补助:符合条件养殖企业完成备案后,在“先打后补”系统的“补助申请”模块进行资金补助申请,按照系统要求,分别在6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上传提交当期购入疫苗的发票、疫苗照片、疫苗说明书等材料;伊宁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及时上传批次合格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申报时间超过10月30日将不再办理。
四、发放方式
1.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一卡通”。
2.“先打后补”补助:“一卡通”或银行账户。
五、发放时限
1.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一年内按照工作进度分批次发放完毕。
2.“先打后补”补助:一年一次。
六、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及地址:伊宁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伊宁市胜利街路20巷农机局技术推广站2楼)
联系电话:13999385013;8050996
联系人:海来提·买买提江
七、监督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99-8359570(座机)
举报来信:伊宁市农业农村局纪检室
接报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伊宁市人民政府5楼51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