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 索引号 | 977d36000/2024-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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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涉税公告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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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确认的150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税款,如拒不缴纳,采取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150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