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 | d379ea000/2024-00033 |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安全 | 文号 | |
日期 |
|
主题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2024年第176号
伊宁市今闻客农家乐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4月25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对当事人自行清洗消毒的复用餐具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5月21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对抽检的碗出具编号NO:(2024)伊检测院SP字第1251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期间,对餐饮具清洗人员培训不到位,清洗消毒流程中缺失消毒环节,消毒环节中未使用消毒用品也未使用消毒柜等消毒设施,对复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流程操作不规范,导致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碗检验不合格,对就餐者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2024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检验报告以及抽样单编号为:DBJ24654000830400487ZX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警告。三、企业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伊宁市今闻客农家乐对以上问题及时整改,并在后期及时监督,按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合法经营。今后,我们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以高度责任感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细致进行每一项工序。我们将抱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及相关单位对我们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