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 | d379ea000/2024-0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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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安全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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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2024年地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对位于伊宁市先进街1巷73号祥和家园8号楼23号商铺的伊宁市李坤蔬果店当日销售的毛芹进行了抽检,2024年8月8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A2240359596401011c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罚款2000元整(贰仟元整)。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食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菜农在种菜时操作不当。现该店已加强了食品进货的管理。并在后期及时监督,按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