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 | 384536000/2025-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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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文号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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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有效科学合理安排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划(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根据2025年度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计划的原则
1.城乡统筹的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二、编制计划范围
本计划为伊宁市范围内2025年度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5年度土地供应总量在674.96公顷(约10124.4285亩)左右,在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二)用途结构
在2025年土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83.46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75.76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33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3.3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59.44公顷;工业仓储及其他产业用地198.6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1.47公顷;商服用地30.5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4公顷。
四、土地供应导向
1.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城市服务能力,交通通达工程建设综合供地,城市交通建设拓展和交通道路新建的土地供应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为城市的功能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2.保障能源、市政公共设施和环境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的供应,提高城市发展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的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生活水平。重点以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应急等公共管理服务和公共设施安全供应土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3.进一步推行保障性住房与公租房多元化供给的土地供应,保障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用地比例,合理把握好国家保障性住房改革举措,强调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的保障能力,着眼于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与公租房的供应和对住房的合理要求,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积极支持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改变城市面貌和城市环境的需求。
4.根据市场的需求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房单宗出让规模及商品房土地的供应量,以解决居民改善住房的需求。
5.提升我市旅游基础产业,扩大旅游设施相关产业的配套投资,鼓励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开发旅游产业项目用地,全力保障旅游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
6.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城西、城东、南市区快速发展,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城南、城东片区倾斜,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积极把握国家关于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各项政策,保障新产业用地。
五、计划的执行
本计划的制定,是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安排,将674.96公顷(约10124.4285亩)的土地合理的运用于城市居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相关部门将按照供地计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2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1.进一步落实土地供应计划,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公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包含年内拟定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公共服务等地块。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在季末提交相关部门会商调整,报请人民政府经批准向社会公布。
2.各相关单位部门,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和管理,加强沟通和协调作用,经常性的通报和增强各部门的联动机制,更好的推动本供地计划的实施。
附:1、伊宁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伊宁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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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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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它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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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 |
674.96 |
30.57 |
198.68 |
83.46 |
3.37 |
4.33 |
75.76 |
0 |
101.47 |
259.44 |
1.34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