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 | 384536000/2026-0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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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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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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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5】44号)和《伊犁州直深入推进国有农用地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自然资发【2026】1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市国有农用地专班多次组织财政、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就规范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管理进行研讨,厘清国有农用地管理职责,明确国有农用地发包主体、交易平台:
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未授权村集体使用的国有耕地、园地的统一发包,履行土地发包、合同签订、承包费收取等经营职责。
二、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未授权村集体使用国有林地和草地租赁经营及租赁经营合同管理,负责村集体使用和经授权由村集体使用的国有林地草地承包经营合同备案。
三、国有农用地发包通过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挂牌、竞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