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 索引号 709062000/2023-0003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号
日期 2023-10-24 18:10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关于2023年10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富城环保科技建材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北路45号

   83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伊犁富城环保科技建材园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英也尔乡英也尔村南台子沟

伊犁富城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1条年产15万t干粉砂浆生产线和1条年产5万m3自保温加气块生产线

一、施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工程施工、土方堆存、回填产生扬尘;建筑材料(水泥、沙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辆运输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如果不采取相应措施,任其逸散,将对项目区空气环境产生影响。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

(1)作业场地采取围挡以减轻扬尘扩散,土方开挖采取湿法作业。

(2)安排若干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施工点进行清扫、洒水以减轻扬尘的飞扬。

(3)运载施工材料以及施工垃圾的车辆要加盖蓬布减少散落,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箱外和轮胎冲冼干净;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同时控制施工运输车辆的车速小于40km/h,以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4)应设置1名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临时弃土、施工垃圾、施工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5)要求对施工工地推行绿色施工标准,确保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加应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养节水意识。

(2)车辆及机械检修外协,不在施工现场检修及冲洗施工机械和车辆。

(3)本环评建议在施工现场空地处修建一座临时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期结束后对沉淀池进行拆除。

(4)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依托现有项目防渗化粪池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西侧50m范围内有声环境敏感目标。为将噪声影响降至最低,建议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如果需要必须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2)施工机械应尽可能选择在远离周边现有企业的地方,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3)施工前,应设置施工场地围栏,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另设置声波遮挡物;

(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在高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或耳罩。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如废弃的堆土、混凝土块等,同时还包括少量的有机垃圾,主要是各种包装材料,包括废旧塑料、泡沫等。这些废弃物基本上不溶解、不腐烂变质,如处理不当,会影响景观和周围环境的质量。

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回收运回基地,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伊宁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

(3)施工期生活垃圾集可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垃圾箱收集。

由于施工时间短,只要加强管理,及时清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将随之消失,不会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搅拌粉尘、堆场扬尘、道路扬尘等。

(1)筒仓粉尘

筒仓粉尘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厂房顶部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2013)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储罐粉尘经滤芯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罐顶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DA00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2013)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要求。

(2)搅拌粉尘

搅拌楼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楼顶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4-DA005,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砂石料料仓扬尘

本项目砂石料采用三面彩钢板围挡,顶部彩钢板遮盖式料仓堆存,环评要求堆存期间采用防尘网苫盖,故堆场风蚀扬尘可忽略不计。

(4)餐饮油烟

食堂设有灶头2个,属小型饮食企业。油烟经排烟罩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6mg/m3,排放量为0.01t/a,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本次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d,648m3/ a。待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生活污水与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全厂生活污水一同经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体无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如搅拌机、输送机等。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皮带输送机、搅拌台、装载机等进行隔声处理,设备连接处安装减震垫,进行基础减震处理;

(2)选购设备均为鼓励使用的先进设备;

(3)营运期对各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与保养,并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除尘灰

本项目筒仓粉尘、搅拌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为99.7%,则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为1229.974t/a,属于一般固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电机振动回落至筒仓和搅拌楼内回用。

②不合格混凝土砂浆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类比现有项目不合格混凝土砂浆产生量,则本次扩建项目实验监测产生的废混凝土砂浆和不合格混凝土废砂浆产生量约为300t/a,回用于生产。

③沉淀池沉渣

沉渣每半年清理一次,类比现有项目沉淀池沉渣产生量,则本次扩建项目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0.5t/a,沉渣在堆料棚中自然晾干后采用编织袋包装储存,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定员为90人,类比现有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则本次扩建目年产生生活垃圾为27t/a。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在厂内生活垃圾箱中,定期拉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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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王云 ;编辑:王云 ;审核: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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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