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卫健委 | 索引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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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医疗机构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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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经伊宁市卫健委初审,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夏萍皮肤专科门诊部
类别:门诊部
选址:伊宁市香水湾西区F3号商业楼43-301
设置单位(个人):夏萍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盖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7日
联系方式:伊宁市卫健委规划信息与老龄健康科
电话:0999-8359906
拟稿:赵宇翰 编辑:文远东 审核:马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