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 | 3c591b000/2025-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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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服务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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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托育服务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托育机构普惠安全优质服务,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婴幼儿入托补助实施方案(试行)》《伊犁州直托育机构租金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等4个方案的通知>伊州卫发[2024]121号文件要求,经伊宁市卫健委初审,现认定普惠性托育机构9家,享受租金补助9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盖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5年2月12日至2月16日
联系方式:伊宁市卫健委优化生育与妇幼健康科
电话:0999-8359141。
附件1:伊宁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名单
附件2:伊宁市托育机构租金补助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