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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21 10:02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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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老城喀赞其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犁老城喀赞其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改造项目(EPC模式)已经由伊市发改【2020】401号文件备案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991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赞其片区。

2.工程规模:该项目为喀赞其片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核心区街巷老旧民居微更新及沿街建筑风貌提升改造及公建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伊犁老城喀赞其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改造项目(EPC模式)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需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21日10时00分至2021年02月25日19时00分;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补充、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当场查询记录为准。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地址

招标人: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融合佳苑3号楼二单元1101室

撰稿人:申俊伟 编辑:杨素芳 审核:穆合塔尔·祖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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