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住建局 | 索引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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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伊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办事效率最快、申请材料最少、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改革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建议去除几项没有法律依据的要件,具体情况见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序号 |
提交资料 |
备注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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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建筑法》规定 |
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 |
《建筑法》规定 |
4 |
施工单位出具现场具备开工条件证明(拆迁进度) |
《建筑法》规定 |
5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建筑节能专项设计说明书 |
《建筑法》规定 |
6 |
注册建造师及监理总监任命书(原件) |
《建筑法》规定 |
7 |
质监站出具的质量监督登记表、质量监督告知书及安全站出具的安全监督通知书、安全监督备案表、安全监督计划表 |
《建筑法》规定 |
8 |
建设资金承诺函 |
《建筑法》规定 |
9 |
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 |
住建部、自治区文件规定 |
10 |
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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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招标备案登记手续及工程中标通知书 |
办理流程详情见附件
附件【办理施工许可流程图.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