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索引号 | 422fd1000/2024-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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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优抚安置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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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经伊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伊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予以公布:
一、划定伊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伊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陵园占地面积为51303.78平方米,东至伊宁烈士陵园和西公园交界处,西至伊宁烈士陵园西院墙,南至伊宁烈士陵园南院墙,北至伊宁烈士陵园大门。
二、伊宁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
伊宁烈士陵园及其内部的纪念馆、纪念碑、纪念雕像、纪念广场、烈士墓等纪念设施以及保护范围内的其他附属设施均属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伊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红线图
伊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