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e9a742000/2023-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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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业务工作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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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经〔2023〕43号)文件要求,通过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经伊宁市农业农村组织林草、供销等部门联合审查,拟推荐伊宁市乡果霖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2023年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24日起至5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