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e9a742000/2023-0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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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业务工作 | 文号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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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浏览量 | 次 | ||
各农药经营单位:
鉴于我市多数农药经营者持有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5 年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做好全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及时限要求
凡持有市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经营者,应当在农药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90 日前向县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延续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延续申请,或者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依法不予延续,
二、延续材料要求
1.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附件 1):
2.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附件 2);
3.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
7.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需提供有效期届满前 2 年的农药采购销售电子台账。
三、其他要求
1.各相关科室高度重视农药经营许可延续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及时申请延续。结合证后监管工作,对申请延续的经营单位进行许可条件符合性审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不予延续;对于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又没有继续经营意向的,督促其主动提出注销申请;对许可证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依法予以注销。
2.各农药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一是查许可证到期时间,确保延续申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90日前完成二是查许可条件的符合性,对照许可条件逐项梳理,对不完善的地方及早整改完善,做好延续准备;若到期不再从事农药经营活动,按要求到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
附件:
1.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附表1
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农药经营者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证号: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一、基本情况
经营者名称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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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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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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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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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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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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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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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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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事项 |
内容摘要 |
特别说明 |
经营人员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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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或仓储场所面积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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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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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销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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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相关部门监管及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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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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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提交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备注 |
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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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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