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e9a742000/2025-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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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业务工作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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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伊州财农〔2024〕72号)《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经宗〕函〔2025〕84号)及《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粮棉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年伊宁市下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小农户委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针对小麦、玉米农业生产耕、种、防、收等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为25000亩,补助标准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对耕种防收环节全部交由服务主体承担的按100%计算,对部分环节托管服务,则“耕、种、防、收”分别按35%、26%、13%、26%权重折算补助任务面积。
经各乡镇自主申报,该项目共涉及4个乡镇4353.86亩小麦和5个乡镇44596.99亩玉米任务。目前小麦已完成“防、收”服务环节,其中克伯克于孜乡464.18亩,潘津镇1646.58亩,英也尔镇1123.6亩,巴彦岱镇完成1119.5亩;玉米完成“耕、种”服务环节,其中,达达木图镇2639.2亩,克伯克于孜乡4701.2亩,潘津镇19290.99亩,英也尔镇8875亩,巴彦岱镇9090.6亩。
现将伊宁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一批资金预拨付情况对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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