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e9a742000/2025-00045
公开目录 农业农村业务工作 文号
日期 2025-08-22 12:08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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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主体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5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经函〔202574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伊州财农〔202472号)及《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粮棉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种植函〔202563文件精神,我市积极组织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地调查,组织专人评审,2025年利用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申请扶持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和家庭农场1主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主体

2025年我市拟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承建单位为伊宁市建农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李大利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如下:

(一)伊宁市建农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伊宁市建农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223月成立,现有社员7人,注册资金10万元,占地面积80平方米,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潘津镇中潘津村238号。2025合作社种植玉米5000亩,农机设备齐全,拥有各型号拖拉机及收割机8台套,总功率达260KW ,其中拖拉机4台、稻麦联合收割机4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台等,实现农作物全程机械化,通过GPS精确导航播种,行距在2厘米以内,机收减损率低于99%具备较强的农业生产服务能力2024年合作社种植2100亩玉米积极开展粮食作物单产提升行动,经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测产,亩均单产超过全市平均单产10%2025合作社率先承担玉米“40+70”高产高产密植技术3500余亩

(二)李大利家庭农场

李大利农场2023年成立,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时间202411月,农场码:NJ654002H2BGKQTWJ8位于伊宁市南岸新区众兴路21号,家庭成员4人,均为劳动力,家庭口粮地8亩,长期通过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种植,拥有904拖拉机2台,T-100无人机1台,洋马插秧机2,实现农作物全程机械化2024年家庭农场种植水稻200亩积极开展粮食作物单产提升行动,经州农科所、州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实打实收测产,亩均单产906.1公斤,位列全州第一。2025年家庭农场通过扩大土地流转面积从事玉米“40+70”高产高产密植技术250亩,水稻198

项目实施内容

(一)伊宁市建农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结合合作社生产实际,计划购置1台打包机

(二)李大利家庭农场

结合家庭农场实际,计划购置70P农业无人机1台。

资金使用明细

伊宁市2025年自治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计划总投资21.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5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自筹6.3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伊宁市建农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计划购置打包机1台,总投资15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合作社自筹5万元,为不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该合作社自愿放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二)李大利家庭农场

计划购置70P农业无人机1台,项目总资金6.3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家庭农场自筹1.3万元,为不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该家庭农场自愿放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现将伊宁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对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伊宁市人民政府五楼

电话:0999-835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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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