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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招生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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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伊宁市阳光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城区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促进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0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照公布的学区,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一、一年级新生招生
(一)招生对象:2014年3月1日之前出生(含3月1日),年满六周岁半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三)伊宁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按照公布的小学学区,履行网上报名手续。伊宁市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按照房户所属学区,扫描一年级招生二维码,上传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证等证件图片,登记报名、免试入学。
2、具有伊宁市市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划分的学区报名入学。
(1)学龄儿童必须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学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证地址须与户籍地址一致。
(2)学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的本学区租赁证,所租住房屋应为学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需家长手写该租住地为唯一居住地的情况说明并上传。
(3)学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孙三代同一户籍,该住址为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需家长手写该居住地为唯一居住地的情况说明并上传。
3、具有伊宁市乡镇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在乡镇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
(四)非伊宁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非伊宁市户籍疆内、疆外来伊务工子女,须三证齐全(原籍户口本,在伊房屋租赁证、居住证),租赁证信息应与居住证上的信息一致,租赁证和居住证在伊满一年以上,可在伊宁市公办小学就读。
2、非伊宁市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租住房屋相对就近学校学位情况申请入学,扫描招生二维码,登记报名、免试入学。如报名学校无空学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定公办小学入学。
二、温馨提示
学生家长要做到网上诚信报名,开学后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由学校查验证件。对提供唯一居住地情况说明的,开学后由学校收齐家长证件,统一查询家长房产信息登记情况。对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情况说明的,将取消报名学校入学资格,由教育局调剂到其它学区有空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伊宁市户籍残疾适龄儿童,根据伊宁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安置结果分配入学,剩余学位两所特殊教育学校自主招生。
(伊宁市特教中心、伊犁盲人培智学校)
四、义务段转学
因购房迁户、来伊务工等原因,义务段学生需在伊宁市中小学就读的,正式开学后请与公布的各学校招生负责人联系转学事宜。
伊宁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热线:0999-8332318
附件1:2020年秋季“幼升小”网上报名流程
附件2:伊宁市各中小学报名咨询电话及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二维码
伊宁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3日
附件【2020年秋季“幼升小”网上报名流程.png】
附件【伊宁市各中小学报名咨询电话及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二维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