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 索引号 | 7900b7000/2023-0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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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灾害事故救援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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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为伊宁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1至2月份月份伊宁市火灾形势、及“新疆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应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1至2月份伊宁市火灾形势
(一)接处警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消防救援大队共接报处置各类警情158起,其中火灾83起,抢救救援及社会救助43起,公务执勤32起。累计出动消防救援人员1550人次、消防车辆316辆次。火灾起数同比2022年1至2月份下降了3.5%。
(二)形势分析
1、辖区分析
1至2月份接报的83起火灾事故中,就火灾事故发生数而言,达达木图镇13起、艾兰木巴格街道8起、塔什科瑞克乡7起、萨依布依街道5起、重庆路街道5起、伊犁河街道5起、汉宾乡5起、喀尔墩乡5起、解放路街道4起、潘津镇3起、南岸新区3起、巴彦岱镇3起、北京路街道2起、上海路街道2起、托格拉克乡2起、宁远路街道2起、都来提巴格街道2起、琼科瑞克街道2起、墩买里街道2起、克伯克圩孜乡1起、英也尔镇0起、喀赞其街道0起。
火灾发生数排在前三位的单位依次为达达木图镇、艾兰木巴格街道、塔什科瑞克乡。发生火灾较少或未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为北京路街道、上海路街道、托格拉克乡、宁远路街道、都来提巴格街道、琼科瑞克街道、墩买里街道、克伯克圩孜乡、英也尔镇、喀赞其街道。
2、火灾原因分析
1至2月份接报的83起火灾事故中,其中城镇48起,农村35起,分别占比57.83%、42.17%。生活用火不慎27起,占32.53%,电器线路及电器设备火灾26起,占31.32%,乱扔烟头及小孩玩火15起,占 13.25%,机动车辆火灾8起,占9.64%,油锅起火6起,占7.23%。 ⠂ ⠂
(1)低温天气火灾高发。火灾的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日常生活中的火电油气使用密切相关,也与温度、湿度、风力等自然因素密切相关。1月份以来,伊宁市持续出现低温天气,用电量大增,导致电器线路及电器设备火灾频发,83起火灾事故中,电器线路及电器设备火灾就有26起,尤其是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发生的“1.28”华瑞国际商贸城火灾,就是典型的因为电器线路原因发生的火灾事故,在全疆造成了不良影响。
(2)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火灾频发。1至2月份的83起火灾中,由于生活用火不慎、乱扔烟头及小孩玩火、油锅起火等49起,占59.03%。充分体现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然淡薄。
(3)建筑火灾依然高发。1至2月份的83起火灾中,建筑火灾51起,占61.45%,尤其是村(居)民自建房火灾发生率较高,自建房耐火等级较低且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敷设电器线路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二、新疆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应用情况
伊宁市实有网格员843个,1月1日至2月28日共检查单位15691家,发现隐患3935处,督促整改隐患3692处。人均检查单位数为18.61家,发现隐患4.66处。尤其是2月份,伊宁市网格员人均检查单位13.47家,居于全州倒数第一名。
其中喀赞其街道、巴彦岱镇、琼科瑞特街道、汉宾乡、伊犁河路街道、英也尔镇、南岸新区管委会、达达木图镇、萨依布依街道人均检查单位数量高于伊宁市人均检查单位数,潘津镇、墩买里街道、托格拉克乡、塔什库勒克乡、解放路街道、喀尔墩乡、克伯克于孜乡人均检查单位数量不足10家。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喀赞其街道(网格员29人)
检查单位1590家,发现隐患619处,督促整改隐患609处,人均检查单位54.82家。
(二)巴彦岱镇(网格员40人)
检查单位1681家,发现隐患267处,督促整改隐患238处,人均检查单位42家。
(三)琼科瑞特街道(网格员21人)
检查单位796家,发现隐患285处,督促整改隐患277处,人均检查单位37.9家。
(四)汉宾乡(网格员41人)
检查单位1503家,发现隐患67处,督促整改隐患66处,人均检查单位36.65家。
(五)伊犁河路街道(网格员30人)
检查单位940家,发现隐患96处,督促整改隐患95处,人均检查单位31.33家。
(六)英也尔镇(网格员29人)
检查单位713家,发现隐患12处,督促整改隐患12处,人均检查单位24.58家。
(七)南岸新区管委会(网格员26人)
检查单位591家,发现隐患72处,督促整改隐患69处,人均检查单位22.73家。
(八)达达木图镇(网格员70人)
检查单位1500家,发现隐患133处,督促整改隐患121处,人均检查单位21.42家。
(九)萨依布依街道(网格员59人)
检查单位1207家,发现隐患125处,督促整改隐患121,处人均检查单位20.45家。
(十)都来提巴格街道(网格员36人)
检查单位623家,发现隐患293处,督促整改隐患281处,人均检查单位17.30家。
(十一)艾兰木巴格街道(网格员94人)
检查单位1566家,发现隐患599处,督促整改隐患552处,人均检查单位16.65家。
(十二)伊宁边境合作区管委会(包含北京路街道、上海路街道、重庆路街道,网格员114人)
检查单位1732家,发现隐患626处,督促整改隐患459处,人均检查单位15.19家。
(十三)潘津镇(网格员39人)
检查单位345家,发现隐患257处,督促整改隐患210处,人均检查单位8.84家。
(十四)墩买里街道(网格员34人)
检查单位254家,发现隐患343处,督促整改隐患303处,人均检查单位7.47家。
(十五)托格拉克乡(网格员22人)
检查单位107家,发现隐患17处,督促整改隐患17处,人均检查单位4.86家。
(十六)塔什库勒克乡(网格员46人)
检查单位191家,发现隐患101处,督促整改隐患93处,人均检查单位4.15家
(十七)解放路街道(网格员56人)
检查单位199家,发现隐患3处,督促整改隐患3处,人均检查单位3.55家。
(十八)喀尔墩乡(网格员31人)
检查单位103家,发现隐患2处,督促整改隐患2处,人均检查单位3.32家。
(十九)克伯克于孜乡(网格员25人)
检查单位50家,发现隐患18处,督促整改隐患18处,人均检查单位2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大风天即将来临,各乡镇街道要发布“大风天禁火令”,禁止村居民在大风天焚烧垃圾、秸秆及野外烧荒,同时清理房前屋后堆放的秸秆及柴草堆垛,防止发生火烧连营的现象。
(二)各乡镇街道及城市管理局要深刻吸取“2.11”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水韵康居苑小区、石河子市38小区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网格员加强居民楼院排查,清理疏散楼梯、地下室堆放的可燃杂物,及时清理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面的私家车,同时严查电动车入户充电及飞线充电的行为。城市管理局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认真对照《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督促网格员发动居民对照《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附件2)开展自查,利用“新疆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开展巡查检查,对无法及时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三)各乡镇街道及文旅局要深刻吸取哈密市体育馆火灾亡人事故教训,对辖区内体育运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严禁边施工改造边营业的现象,对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及装饰装修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边合区管委会要持续对伊犁阿旺都食品有限公司内设置的篮球运动馆及真人CS游戏馆停止营业的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各乡镇街道要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要针对近期发生的商市场、高层住宅火灾事故,结合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继续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高风险场所以及自建房、群租房、胶囊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商务、住建、文化和旅游、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等问题,建立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查处;对存在违规动火、无证电焊等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公安局要督促派出所加强对沿街店面、“三合一”场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防火检查力度,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违规动火用电用气、“生命通道不畅”等隐患问题。
(五)各乡镇街道及城市管理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制作警示片、挂图或通告,组织在商市场、高层建筑、居民楼院视屏进行滚动播放,在商市场和楼栋的出入口、公告栏张贴警示挂图或通告。要在各住宅小区单元门口或醒目位置张贴“三禁警示牌”(禁楼道停放电动车、禁楼道内存放杂物、禁管道井堆放可燃物),在高层建筑每部电梯前室安装《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诀”》,在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室张贴《高层建筑火灾安全疏散导则》。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进万家”活动,组织村(居)民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及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培训,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利用“村村通”喇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让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用油的常识深入群众的内心,从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保持伊宁市火灾形势稳中向好。
附件1: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
(二)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三)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要求。
二、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方面
(一)商住楼住宅部分疏散楼梯未与商业部分分开设置或未保持畅通。
(二)建筑外保温材料保温层破损,防火隔离带设置不达标,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未张贴警示标志。
(三)电缆井尤其是封闭式金属槽盒内未进行竖向完全封堵,电缆井内消防配电线路未与其他线路分开设置。
(四)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水枪水带配备不齐。
(五)高层建筑底部商铺屋顶平台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规动火作业。
(六)高层建筑底部商铺违规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设置营业或住宿场所,违规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三、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方面
(一)违规在高层建筑裙房、底商屋顶平台,以及疏散楼梯、电缆井、公共走廊、阳台等部位堆放可燃杂物。
(二)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及楼梯间、门厅、公共走道处停放充电、“飞线”充电。
(三)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
(四)在不具备疏散条件时盲目逃生、逃离火场后中途返回等自救逃生能力不足问题。
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
序号 |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要点 |
是/否 |
1 |
燃气管道、燃气灶具是否存在天然气泄漏,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
□是 □否 |
2 |
家用电器或线路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存在铜芯线路、铝芯线路混接等私拉乱接的隐患问题,是否存在未安装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等装置 |
□是 □否 |
3 |
是否存在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增大火灾载荷 |
□是 □否 |
4 |
是否存在大功率电气设备长期处于通电状态,或过负荷选用插线板充电等 |
□是 □否 |
5 |
在离家或睡前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
□是 □否 |
6 |
厨房、阳台、管道井、电缆井是否堆放大量可燃杂物 |
□是 □否 |
7 |
是否存在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未将电暖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是 □否 |
8 |
购买电器产品时,要注意核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不要购买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
□是 □否 |
9 |
是否在电梯前室、楼梯间私自设置鞋柜、储物间等杂物 |
□是 □否 |
10 |
是否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是 □否 |
11 |
是否在楼梯间、疏散通道、住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室内为蓄电池充电;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等行为 |
□是 □否 |
12 |
是否熟悉建筑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熟悉逃生路线,掌握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 |
□是 □否 |
13 |
是否教育儿童禁止玩火、在房屋内放火或向室外扔可燃物 |
□是 □否 |
14 |
是否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外固定区域,并购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
□是 □否 |
15 |
是否将大量可燃物堆放建筑周边,尤其是采用可燃易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周边 |
□是 □否 |
16 |
是否学习掌握《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三要诀”》 |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