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7900b7000/2024-00019
公开目录 灾害事故救援 文号
日期 2024-05-19 10:05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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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5月份消防安全形势份分析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伊宁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2024年5月1日至5月19日伊宁市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如下

一、接处警统计情况

2024年5月1日至5月19日,全国火灾与警情统计系统共接报处置各类警情87起,其中火灾55起,抢救救援24起、社会救助5起,安保勤务2起、虚假警1起。共出动队伍89队次,出动车辆186辆次、出动人员1075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2人,疏散遇险人员0人,转移人员1人,抢救财产价值143.47万元,保护财产价值2351.1万元

火灾起数同比2023年5月1日至19日,上升了9起,上升了19.57%。

二、火灾形势分析

(一)所属乡镇街道分析

接报的火灾55起火灾事故中。就火灾起数而言,发生火灾较多乡镇街道有:解放路街道(9起)、伊犁河路街道(8起)、巴彦岱镇(7起)、墩买里街道(7起)。

火灾起数较少的乡镇街道为:托格拉克乡、英也尔镇。

(二)火灾类型分析

55起火灾事故中。其中建构筑物火灾35起,占63.64%;交通工具火灾2起,占3.57%;室外设施设备火灾7起,占12.5%;露天场所火灾4起,占7.14%;户外植被火灾6起,占10.71%;垃圾及废弃物火灾2起,占3.57%

(三)火灾原因分析

2024年51日至2024年519日,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23起,占41.07%;由于生活用火不慎、乱扔烟头及小孩玩火等引发火灾17起,占30.91%;生产作业不当5起,占9.1%;遗留火种3起,占5.45%;自燃3起,占5.45%;4起正在调查中。以上生产生活用火用电不慎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

1.高温及大风天气导致火灾高发。火灾的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日常生活的火电油气使用密切相关,也与温度、湿度、风力等自然因素密切相关。进入5月份以来,伊宁市持续出现高温大风天气,居民生产生活用电量大,加之大多数群众家庭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电器设备老化故障,一定程度导致电器线路及电器设备火灾高发。55起火灾事故中,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23,火灾占比较大。

2.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火灾频发。55起火灾中,由于生活用火不慎、乱扔烟头及小孩玩火等引发火灾17起,占30.91%。充分体现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然淡薄。

3.建筑火灾依然高发。55起火灾中,建筑火灾35起,占总数的57.96%。其中居住场所72起,79.12%,索性未造成人员伤亡。分析原因主要还是电气线路故障、未规范使用大功率电器具、用火不慎等。

4.部分消安委成员单位作用发挥不明显。55起火灾中,居住场所火灾发生22起,单元住宅(含地下室)和自建院落火灾起数各占一半,其中5月12日北京路街道辖区内金苹果二期22号楼2单元102号火灾事故涉及住户较多、损失较大;5月14日上海路街道辖区内江南原著7号楼1单元502室内火灾,在网络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反应出部分乡镇街道落实基层网格和宣传还不够;经营性场所火灾发生9起,墩买里街道自5月13日以来发生3起经营性场所火灾,尤其是5月13日怡安家园B区火灾,涉及受灾户较多、损失较大且造成1人受伤,在网络上造成不良影响。反应出个别乡镇街道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方面还需要再下功夫。

三、近期的火灾风险

1.随着夏季气温逐步攀升,加之大风天气频发,村(居)民在农牧业生产生活不慎、焚烧垃圾、野外露营用火、农村烧荒以及伊犁河景区沿岸次生林带、芦苇丛火种管控不力等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2.通过分析少数典型火灾案例,再结合日常帮扶指导不难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少数住宅小区依然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现象。

3.部分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未施工完毕即入住、消防设施瘫痪且无主体管理机构,一旦发生火灾未能及时控制极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

4.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出租屋)集中连片区域(利群路、十户街、四川新村、喀赞其、解放路)建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间距不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电器线路私拉乱接、不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存在较大火灾风险。

5.伊宁市已进入旅游旺季,涉旅场所(尤其是民宿和农家乐消防安全设防较低),发生火灾的风险增加。

6.生产经营性企业、施工工地全面进入施工高峰期,用电、用火、用油量增加,火灾风险剧增。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随着气温回升,大风天频繁,各乡镇街道要适时发布“大风天禁火令”,禁止村居民焚烧垃圾、秸秆及野外烧荒,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堆放的柴草堆垛及杂物,降低火灾发生风险。

2.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对接市监、城管、文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结合旅游旺季人流车流物流增加,夜间经济恢复,针对火灾风险较高的商市场、高层住宅、烧烤夜市以及自建房、群租房、胶囊房、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开展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查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等问题,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是否及时更新整改,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查处。对存在违规动火、无证电焊等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公安局要督促派出所加强对沿街店面、“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防火检查力度,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消防专项实施方案》,深刻汲取近年电动自行车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履行行业职责,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加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的联勤配合,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3.住建局要加强对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及可燃依然彩钢板搭建的建筑内设置员工宿舍,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违规动火、私拉乱接电器线路;伊犁河景区管委会及沿河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居民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力度,在大风天来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发布禁火令,同时加大火种管控力度严禁将火种带入景区。

4.各乡镇街道及城市管理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制作警示片、挂图或通告,组织在商市场、高层建筑、居民楼院视屏进行滚动播放,在商市场和楼栋的出入口、公告栏张贴警示挂图或通告。要在各住宅小区单元门口或醒目位置张贴“三禁警示牌”(禁楼道停放电动车、禁楼道内存放杂物、禁管道井堆放可燃物),在高层建筑每部电梯前室安装《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诀”》,在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室张贴《高层建筑火灾安全疏散导则》。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进万家”活动,组织村(居)民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及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培训,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利用“村村通”喇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让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用油的常识深入群众的内心,从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保持伊宁市火灾形势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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